关于特岗教师的待遇及优惠政策

2016-04-28 08:43|来源:金粉笔教育|热度:手机上打开

服务期:特岗教师是“在核定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额内”招聘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的中小学教师”。三年服务期满、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且本人愿意留在当地任教的,顺利接转为当地正式公办教师。

待遇: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编委办在每年的特岗计划实施方案中明确规定:特岗教师“享受本县公办教师同等待遇”。“同等待遇”指:享受与当地教师同等的工资、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待遇。

聘期:“特岗计划”招聘的教师聘期为3年,聘期内纳入当地教师队伍管理。
待遇:特岗教师三年连续考核合格且本人愿意继续在当地留任的,由县负责落实教师工作岗位,纳入当地教师编制,将其工资发放纳入县级财政统发范围,保证其享受当地教师同等待遇。
工龄:工龄和教龄自2016年9月1日起计算。


【本文来源于网络,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金粉笔教育反馈修改,或者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