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2016年特岗教师待遇解读|同工同酬落实编制

2016-04-28 08:40|来源:金粉笔教育|热度:手机上打开
贵州教育网发布了贵州2016年贵州“特岗计划”的两大变化:一是新增校医、保健老师岗位;二是大量增加幼儿教师到农村幼儿园任教。
 
信息发布后,迅速受到众多网友关注,特别是在即将毕业的高校学生,在面临就业的多种选择中,一方面愿意为理想而奉献青春,另一方面也对基本生活保障提出了相应的疑问。为此,贵州教育网特发布贵州2016特岗教师有关待遇的政策解读,以供参考。
 
一、任期时间
“特岗计划”招聘的教师聘期为3年,聘期内纳入当地教师队伍管理。
 
二、编制落实
特岗教师三年连续考核合格且本人愿意继续在当地留任的,由县负责落实教师工作岗位,纳入当地教师编制,将其工资发放纳入县级财政统发范围,保证其享受当地教师同等待遇。
 
三、工龄和教龄
工龄和教龄自2016年9月1日起计算。
 
四、工资标准
特岗教师在聘任期间,执行贵州省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其工资发放标准以及其他津贴补贴比照本县同等条件公办教师标准确定(特岗教师无见习期),享受本县公办教师同等待遇
凡特岗教师工资性年收入高于国家“特岗计划”人均年工资性支出补助标准的,高出部分由县级财政承担。
 
扩展阅读:
2016年贵州“特岗计划”即将启动,新增校医和幼儿教师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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