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凯里市2019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4.15-5.17)

2019-04-24 12:10|来源:金粉笔教育|热度:手机上打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贵州省教师条例》《贵州省面向社会推行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试行)》《教育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教政法函〔2019〕12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黔教办师函〔2019〕92号)及《关于做好我州2019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黔东南教师通〔2019〕47号)等文件规定和省、州、市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相关精神,为确保凯里市2019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及时传递信息

(一)根据中央、省、州关于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相关意见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黔教师发〔2013〕401号)精神,严把教师准入关,统一执行国家制定的教师资格考试标准,所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都必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

(二)各市属学校要及时通知你校未取得教师资格的特岗教师报名申请认定,确保相关教师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教师资格。

二、权限及工作职责

黔东南州教师资格认定中心负责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管理;指导和督促各县市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开展认定工作。

凯里市教育和科技局负责辖区内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的受理、认定、管理等工作;及凯里市辖区内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的受理工作(申请材料收受)。

三、申请教师资格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在凯里市的中国公民,均可在凯里市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港澳台居民按相关规定办理。

四、申请条件

(一)学历合格。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其中,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普通高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试通过但未取得毕业证书前,尚不具备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前最后一学期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在申请人取得毕业证书后做出认定结论和制发教师资格证书。

(二)教育教学能力合格。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考试合格证明,且在规定有效期内。考试合格证书由申请人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作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有效凭证,网址:http://www.ntce.cn。

(三)普通话水平合格。申请人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规定的相应等级及以上标准。

(四)身体条件合格,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须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等文件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在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五)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六)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应与报考面试科目一致,其中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类别教师资格的,申请的“任教学科”还应与所学专业一致。

五、时间、地点安排

凯里市教育和科技局按照以下时间安排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一)网上报名:4月15日至5月17日。申请人及时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上自行报名。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凯里市教育和科技局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申请人须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在进行报名操作之前,申请人应在“个人信息中心”页面下完成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学历证书信息、学位证书信息的核验或补充,并下载《个人承诺书》并按照说明进行操作,现场确认时使用。请申请人务必认真仔细阅读报名系统相关说明和注意事项,按系统提示准确如实填写相关内容和上传相关材料。

申请人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身份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一致的,在认定过程中选择“非国家统一考试”类型进行认定;申请人毕业证书、普通话证书身份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一致的,在认定过程中选择录入毕业证、普通话证书的相关信息。

申请人在选择确认点时注意:

1. 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凯里学院应届毕业生,选择“凯里学院”作为确认点;

2. 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非凯里学院应届毕业生、其他学校应届毕业生及社会考生,选择“凯里市教育和科技局”作为确认点。

3.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非凯里学院应届毕业生、其他学校应届毕业生及社会考生选择“黔东南州教育局”作为确认点。

(二)现场确认:5月17日至5月31日。凯里学院现场确认时间由学校自行安排并通知本校学生,确保符合认定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在毕业离校之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但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

申请人必须在此时间段前往相应的现场确认点进行确认,逾期不予受理。申请人应准备以下资料:

1.证件照: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半身正面照片一张(须与系统中上传的电子照片为同一底版,照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2.有效身份证件:以下两项同时提交。

①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

②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3.体检报告:近6个月由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原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报名系统验证通过的,无需提交;验证未通过的,查验原件。

5.学历证书:报名系统验证通过的,无需提交;验证未通过的,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和学历证书原件,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验证未通过的,申请人只需提交学历证书原件查验。

国(境)外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6.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自行打印,报名系统验证通过的,无需提交。

7.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仅限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需要提供,其他人员无需提交):验证原件。

注意:申请人毕业证书、普通话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身份信息与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的,在现场确认时需携带毕业证书、普通话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身份证件及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件信息变更证明材料原件进行确认。

(三)审核认定:6月10日至21日。凯里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需在6月21日前完成认定工作。

(四)证书印制:6月24日至7月5日。凯里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到州教师资格认定中心领取空白教师资格证书,并打印证书。

(五)发证领证:7月8日至26日。凯里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供邮寄证书服务,请申请人务必填写正确的收件地址。自领证书的,请申请人到凯里市政务服务大厅27号窗口领取。

六、其他事宜

(一)要严格按照《教师资格证书管理规定》加强对教师资格证书的管理。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网上申请、远程办理证书补换发功能上线后,按照新的流程办理证书补发、换发。目前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仍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规范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09〕17号)规定执行。

(二)后续按照省教育厅安排部署,核查申请人是否有犯罪记录,根据核查结果,做好相应认定结果变更。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四)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五)本次教师资格认定改革力度较大,申请人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凯里市教育和科技局行政审批科联系(联系人:吴涛,联系地址:凯里市行政中心西楼323室)。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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