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南明区教育局2018年秋季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2018-10-01 10:19|来源:金粉笔教育|热度:手机上打开

按照省教育厅、市教育局的统一部署,从2018年起每年开展春秋两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结合《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黔教办师〔2018〕153号)、《贵阳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筑教办发〔2018〕208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我区本年度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基本要求

    (一)凡具备《教师法》规定学历,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从事教师职业,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具备下列条件,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

    1.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要求。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有教育教学能力,包括:

    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修学教育学、心理学等课程并考试合格,参加教育教学实践合格,或者参加全国统考合格;

    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质,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三)根据教师资格种类和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权限,贵阳市南明区教育局负责对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或“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南明区申请人(含南明区户籍或办理了南明区居住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进行认定。高校在读学生在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方可申请认定,不在本次认定范围。

    二、南明区教育局2018年秋季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流程

    (一)申请人准备材料及网上申报

    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9月24日至10月31日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准备申请材料的同时,自行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个人网上申报,根据是否参加全国统考选择报名入口,按属地原则选择相应的教育局及现场确认点。南明区面向社会认定申请幼儿园、小学或初中教师资格的考生,认定机构请选择“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教育局”,现场确认点请选择“贵阳市南明区教育局”。并按照现场确认点公布的现场确认时间、地点等现场确认信息进行现场确认。

    特别提醒:网上报名时间截止时间为10月31日,请申请人尽量避免高峰时段网络堵塞,逾期不能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二)考生网上报名流程

    1.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根据自己是否参加全国统考选择进入相应的网报入口进行网报,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

    2.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特别是申请资格种类、身份证号及申请学科。

    3.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

    4.提交成功后,系统将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请考生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5.请考生自行打印“申请表”并在承诺书上签字。

    6.报名结束以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考生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三)资格初审、预登记

    资格初审及预登记时间:2018年10月29日—11月6日9:00-12:00、13:00-16:30(双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持本人学历证书、2013年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的申请人员须提供修学教育学、心理学及教学实践成绩合格的证明材料;其他申请人员须参加全国统考,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普通话等级证(原则上要求在五年有效期内)、身份证及户口薄(或有效期内的居住证等有关材料)到“南明区教育局人事科”进行资格初审、预登记,领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档案袋,按要求完成体检、思想品德鉴定等。

    特别提醒:截止时间是11月6日下午16:30,逾期不再受理。

    (四)现场确认及资格复审

    1.现场确认时间:2018年11月7日---11月15日9:00-12:00、13:00-16:30(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现场确认地点:贵阳市南明区教育局人事科(南厂路504号)

联系电话、网站及乘车路线

0851-85818499   

http://nmedu.gzsedu.cn/  贵州教育网南明节点

乘车路线:乘4路、38路南厂路(南)站下车。

3.现场确认考生携带资料: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由本人手工填写完善,并贴2寸近照)。

办证1寸照片一张(不装订)(要求与网上提交的电子照片、申请表上的照片一致)。

网上报名号、现场确认信息及网上填报的申请表及承诺书(由申请人在网报结束后自行打印校对,并在申请表上的承诺书上签名为实)。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申请人体检表原件(由南明区教育局指定教师资格体检机构提供体检合格证明)。

申请人(贵州省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后入学)须提供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合格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一份,贵州省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申请者须提供人事档案内有学分的成绩单复印件,并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教育部考试中心从2016年起不再寄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改由申请人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作为申请人认定教师资格的有效凭证,成绩查询网址http://www.ntce.cn)

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由学校出具毕业证明。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身份证和户籍证明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户藉不在南明区,但人事档案在南明区的,出具档案所在单位证明(原件),或出具与人才交流中心签订的人事代理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本年度教师资格认定人员所填写的表格仍然沿用原省教育厅要求统一的《贵州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档案袋》。以上九项材料除第项外,请按顺序装订,材料不齐者不予受理。

(五)完成认定及证书发放等

经现场确认及资格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员,直接进入认定阶段。贵阳市南明区教育局将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在贵州教育网南明节点:http://nmedu.gzsedu.cn/发布结果以通知申请人,并为其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三、联方式及相关网站域名

(一)贵阳市南明区教育局

地址:贵阳市南厂路504号

电话:0851-85818499

(二)服务网站域名

中国教师资格网: http://www.jszg.edu.cn

贵州教育网南明节点:http://nmedu.gzsedu.cn/

链接:关于做好2018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_00.jpg关于做好2018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_01.jpg关于做好2018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_02.jpg关于做好2018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_03.jpg

 筑教办发〔2018〕208号 关于做好2018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doc

贵州省2018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通告(拟定稿)_00.jpg贵州省2018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通告(拟定稿)_01.jpg贵州省2018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通告(拟定稿)_02.jpg贵州省2018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通告(拟定稿)_03.jpg

贵阳市教育局2018年面向社会教师资格申请安排(挂网).doc

 

 

贵阳市南明区教育局

2018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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