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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烽县流长镇人民政府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简章

热度:2018/05/03 16:53

息烽县流长镇人民政府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合同制)1名。

一、招聘条件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无违法违纪行为,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乡镇工作,乐于奉献、廉洁奉公;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5月3日后出生),身体健康,责任心强,热心为群众服务,能胜任乡镇工作;

4.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

5.有相关工作经验、特殊技能、专长优先录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②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③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④有关法律规定不得劳务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方式

采取现场或通过邮箱报名两种方式,现场报名需带齐相关材料(身份证、毕业证等),初审通过后按照面试、体检政审的程序进行招聘。

三、具体流程

1.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通过邮箱报名,报名者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携带相关资料到流长镇人民政府党政办报名,报名者自行下载报名表(附件)填写;邮箱报名将相关报名资料打包发送至邮箱:2186599563@qq.com

(2)报名时间:2018年5月3日到5月7日。

(3)报名所需资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荣誉证书等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份,近期正面同版1寸彩色免冠(红底)证件照片2张,个人简历1份。

(4)报名者须提供真实有效资料并正确填写,因提供虚假材料或填写事实不符的,取消报名资格。

(5)报名咨询电话:(0851)87690142

联系人:伍新兴(电话18684104989

(6)联系单位:息烽县流长镇人民政府

2.面试

面试为我单位与应聘者进行双向选择。

四、人员管理

面试合格后,经招聘单位与应聘者双向同意后,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

1.招聘单位负责招聘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招聘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的,解除劳务关系。试用期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

2.招聘人员在工作期间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及符合合同解除和终止条件的,解除劳动合同。

3.最低服务期限为一年。

五、待遇

享受我单位临聘人员工资福利及年终目标奖待遇,具体请咨询息烽县流长镇党政办公室电话:(0851)87690142

六、岗前培训

录用人员需参加岗前培训,学习工作岗位相关规范、制度等。培训结束后按要求签订《廉洁自律保证书》后方可上岗。

七、其他事项

本简章由息烽县流长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可向息烽县流长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咨询。

咨询电话:(0851)87690142

监督电话:(0851)87690892(息烽县流长镇纪委监督电话)

地址:息烽县流长镇人民政府(乌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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