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第十四届贵州人才博览会贵阳贵安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公告》有关要求,现将第十四届贵州人才博览会息烽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参加初评考生名单等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根据息烽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实际,对2461教学科研工作岗位、2462教学科研工作岗位、2463教学科研工作岗位与2467教学科研工作岗位、2465教学科研工作岗位需要通过笔试方式开展初评,按照引进计划数与进入现场评审人员数1:5的比例择优进入现场评审环节,初评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参加初评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参加笔试初评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2026年5月28日至5月29日(9:00-12:00、13:00-17:00)
三、笔试初评及合格分数线
1.本次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科目:2461教学科研工作岗位、2462教学科研工作岗位、2463教学科研工作岗位与2467教学科研工作岗位、2465教学科研工作岗位相应学科专业知识。
3.笔试时间:2026年5月30日(星期六)9:00-11:00
4.笔试地点:息烽县乌江复旦学校高中部(地址:息烽县永阳街道河滨路)
5.初评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20分。未完成笔试科目或未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6.考生须同时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7.笔试成绩将在“息烽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上公布,供考生查询,请考生密切关注。
8.初评结束后,由县人才引进办公室确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在达到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引进计划数与进入现场评审人员数1:5的比例择优进入现场评审环节,初评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四、其他有关情况,详见附件2。
特此公告
息烽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联系电话:0851-87728975
附件:1.息烽县教育系统2026年第十四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参加初评人员名单
2.笔试考场规则
息烽县教育系统人才引进工作机制小组办公室
2026年5月22日
附件1
息烽县教育系统2026年第十四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参加初评人员名单
| 序号 | 引才单位 | 主管部门 | 岗位名称 | 岗位描述 | 岗位类别 | 需求人数 | 通过人数 | 参加初评人员名单 | 备注 |
| 1 | 息烽县第一中学 | 息烽县教育局 | 2461教学科研工作 | 承担高中语文教育教学工作 | 专业技术岗 | 1 | 43 | 朱一帆、江滔、宋春莹、刘胜婷、徐鸿霞、王丽霞、吕恬卓、张琴、廖倩倩、谢薇、简朵朵、卢青雨、陈雨露、杨静、汪瑶、季亚梅、罗国艳、冷芳、陶芷伊、陈笑、雷琴、陈敏、赖阳宁、杨树林、周卓然、陆勤雪、张业婷、叶秋雪、顾迪、杨远姣、马厚悦、谢婷、司胜红、申红珊、向林静、杨书涵、杨小敏、罗琳、钟红霞、赵薇、华修旖、史雪梅、张松银 | |
| 2 | 2462教学科研工作 | 承担高中英语教育教学工作 | 专业技术岗 | 2 | 36 | 霍卫、叶雪松、刘琴、李星星、张丽君、董秀星、李甜甜、吴婷、韦立立、孙娟、何岷柳、杨连燕、张佳丽、何梅、谭陆、陆羽、冯丽霞、李雪梅、胡欢、徐静、李格妹、夏秀梅、杨洁莹、李丽丽、梁琴、唐曼、程锐、余露露、肖姗、王子麟、李瑶、陈小芳、艾桂梅、王琴瑶、张章、覃黔 | |||
| 3 | 2463教学科研工作 | 承担高中化学教育教学工作 | 专业技术岗 | 2 | 44 | 康妮、谢志胥、田雪、张太洪、罗顺兰、周国雯、花杨梅、吴江兰、何银银、何梅、郭甜、袁丽沙、陈绍琴、张利霞、雷丹丹、沈晓璇、杨露、程荣芹、徐霜、宋应琳、杨跃琴、秦娇、赵凯、娄林、邓飞飞、杨艳、鲍靖文、胡恋虹、周晓梅、王恩富、张红霞、李世纪、李玲、王姣姣、吴艳、刘小娥、罗涛、张静玟、张江群、赵莲英、胡甜甜、李单、周沁、李青 | |||
| 5 | 息烽县中等职业学校 | 2465教学科研工作 | 承担中职思政教育教学工作 | 专业技术岗 | 1 | 43 | 钱晓芸、胡晶、向微、王吉烨、陈慧君、向彤、周思瑶、汪文静、吴迪、杨鹏程、普云芬、黄小艾、胡健英、张倩颖、罗绪琦、王静静、赵丽娜、王宏迷、陈本婷、邓升敏、李娟娟、朱迪、马庆琴、李怡、程丽丽、卢艳、陈娇婷、徐欢、徐云芳、陈美、杨秀花、胡再纯、何倩、林榕、潘艺、汪甜甜、王琪、冉旭飞、王星、徐菁菁、陈奎、刘命、梁瑶 | ||
| 7 | 息烽县乌江复旦学校 | 2467教学科研工作 | 承担高中化学教育教学工作 | 专业技术岗 | 1 | 14 | 刘楚乔、文情情、郑雅婷、林嘉欣、赵秀梅、刘秋、黄琴、秦满、白群、帅阿敏、母金兰、吴春晓、朱纹熠、杨青青 | ||
| 合计 | 7 | 180 | |||||||
附件2
笔试考场规则
一、考生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二、考生凭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和《准考证》,在开考前30分钟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准考证放在考桌左上角,以便查对。身份证件过期、两证不全或不一致、准考证个人照片模糊、变形,致使无法对本人身份进行确认的,不得进入考场。开考铃响后,才能开始答题,否则,按违纪处理。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三、考生应主动接受监考人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对随身物品等进行的必要检查。
四、考生可携带必需的钢笔、铅笔、签字笔等文具进入考场,严禁携带任何书籍、稿纸、通讯工具、摄影、录像、录音等电子产品和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等物品进入考场。凡发现将上述严禁物品带入座位的,一律按违纪处理。
五、考生接到试卷和答题卡后,立即检查试卷、答题卡有无缺页、白页,试卷分发有无错误和字迹模糊等异常情况,如有问题,举手询问监考教师。检查完毕后,考生应在规定位置用钢笔、签字笔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准考证号,并正确填涂准考证号。不得作其他任何标记。
六、答题卡中的客观题用2B铅笔填涂作答,填涂要规范;主观题用黑色钢笔、签字笔在答题卡上规定区域作答,字迹要清晰,书写要工整。未在规定答题区域作答的均按零分处理。答案书写在试卷、草稿纸上一律无效,按零分处理。
七、考生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在考场内保持安静,认真答题。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不准传递答案,不准偷看他人答卷,不准夹带、抄袭、有意让他人抄袭或趁交卷的机会改错补漏,不准冒名顶替、改名换姓请他人代考,不准传递文具、物品等,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交卷后,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话、议论。
八、考试终了时间一到,考生必须立即停止答题,在监考人员依序收齐答题卡、试卷、草稿纸后,根据监考人员的指令退出考场。
九、考生如不遵守考试规则,不服从监考人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违纪、舞弊等行为的,视其情节和性质,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