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及人才引进编外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的有关规定,我院报名工作已结束并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及人才引进编外工作人员部分岗位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相关事宜
(一)资格复审方式、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方式:资格复审采取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由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具体组织实施。
资格复审时间:2025年12月11日至12月12日(9:00-12:00,14:30-17:30)。
资格复审地点: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松山路侧门旁法医司法鉴定所楼上二楼206党员活动室。联系电话:0857-8294040。
(二)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招聘简章》,岗位代码2001至2037岗位网上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已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不纳入)。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及人才引进编外工作人员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名单》(附件1)。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考生须持本人的以下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包括:
(1)网上打印的《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及人才引进编外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2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带二维码)。
(4)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时必须现场亲笔签署《诚信报考承诺书》。
(5)本人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证件照背面备注姓名)。
(6)有工作单位的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7)需工作经历的岗位,提交社保缴纳证明和工作证明、劳动合同或聘任文件等。
(8)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岗位表》“规培证书要求”“资格证书条件”“其他条件要求”栏的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原则上要求资格复审对象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若因特殊原因需委托他人办理资格复审手续的,需同时提供本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相关责任由资格复审对象本人承担。
二、有关事项及要求
(一)面试时间及形式。面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详见资格复审结束后发布的面试公告。请资格复审合格考生提前做好准备。
(二)资格复审人员须关注资格审查相关公告,如因资格复审人员未及时查阅公告而导致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按照《招聘简章》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招聘后续各环节的信息都将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有需要咨询和解答的问题,请及时拨打有关咨询电话进行了解。同时,我单位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辅导班,请考生不要受虚假信息的影响,以免上当受骗。
(五)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考生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简章》和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咨询电话:0857-8294040(医院组织人事科)
监督电话:0857-8294007(医院案件审理室)
0857-8254332(毕节市卫生健康局)
附件: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及人才引进编外工作人员部分岗位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