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都水族自治县2025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选岗工作已结束。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的部分岗位意向人选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根据《三都水族自治县2025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简章》的有关规定,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1.参加选岗考生确定为体检对象,名单详见附件1。
2.针对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的部分岗位意向人选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按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入围体检对象,详见附件2。
二、体检有关事宜
体检工作由县委社会工作部牵头会同体检医院共同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的5个工作日内向考务机构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一)体检对象
完成选岗及确定为递补人选的考生确定为体检对象。
(二)体检时间:2025年11月11日(星期二)上午8:00
(三)体检医院: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体检科
(四)有关要求
1.体检人员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本人近期1寸证件照1张、黑色钢笔或签字笔1支参加体检。
2.体检人员务必于体检当天上午8:00前到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妇幼楼一楼体检科大厅集中。无故拒不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3.体检人员应保持个人卫生,注意休息和饮食;体检前请空腹,勿进食饮水(体检当日前一天22:00后须空腹,禁食、禁水);体检当日可自带少量饮用水及食品,但需部分相关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并经体检医生同意后方可进食。
4.体检当日应衣着宽松,不要穿连衣裙、紧身衣裤和有扣子或金属饰物的内衣,避免穿有装饰物(如亮片、金属扣、珠子、水钻等)的上衣,勿佩戴首饰,以免影响X光检查结果。近视者请自备眼镜。
5.体检当日集中报到后,须将随身携带的手机及其他具有通信、上网功能的电子设备,交由所在分组领队或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在第一个体检项目开始后,若发现携带或使用手机及其他具有通信、上网功能的电子设备的,终止其后续体检项目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6.有月经期、服用药物、近期做过内痔治疗等特殊情况请受检前告知医生。已怀孕或可能怀孕的女性,请不要接受X光检查,并在体检开始前告知医生,否则责任自负。
7.体检全程须服从工作人员安排管理,配合医生完成各体检项目的检查。拒不服从管理或无故不接受体检项目检查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8.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
未按规定完成体检或经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在完成笔、面试且取得有效成绩的考生中,按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注意事项
体检结果等后续各环节相关事宜将在“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sandu.gov.cn/)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自行查阅,不再另行通知。因考生未及时查阅信息导致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咨询电话:0854-3926659(县委社会工作部)
监督电话:0854-3925717(县委组织部)
附件1 三都水族自治县2025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选岗结果及体检人员名单.et
附件2:三都水族自治县2025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递补入围体检人员名单.xlsx
三都水族自治县2025年公开选聘
城市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