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全市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的通知》(教师〔2021〕4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优师计划”师范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24〕22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要求,结合安顺市教育事业发展实际,现面向2025届国家及地方“优师计划”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安顺市面向2025届“优师计划”毕业生招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专场招聘,双向选择。
二、招聘主体及计划人数
本次安顺市“优师计划”招聘县区为西秀区、镇宁县、关岭县、紫云县4个县区,本次全市共计划招聘各学科教师107人,具体详见《安顺市面向2025届“优师计划”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附件1)及各县区招聘公告。
三、招聘对象
(一)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在我省招收的2025届贵州生源“优师计划”毕业生(2021年9月入学)。
(二)贵州师范大学、贵州师范学院两所省内师范院校在我省招收的2025届贵州生源“优师计划”毕业生(2021年9月入学)。
四、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4.安心从事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含科学素质)和工作能力。
6.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具有相应学科对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7.在各级招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8.在读的在校生(不含2025年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及2025年7月31日前不能毕业的。
9.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从事教师行业工作的。
(三)专业要求
1.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招聘要求;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则只能招聘二级学科专业,详见《安顺市面向2025届“优师计划”毕业生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附件1)。专业参考目录为《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
2.报考人员持《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显示的专业与学历,须与《安顺市面向2025届“优师计划”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要求的学科专业与学历一致。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顺市教育局官网发布公告。各县区自行制定招聘实施细则,报市教育局备案后,在网上予以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9日至2024年11月15日。
提供材料: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与省级教育部门签订的“优师计划”协议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安顺市面向2025届“优师计划”毕业生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需有照片)
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考生将上述材料以电子扫描件或电子照片的形式,形成文件夹压缩包,必须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发送到各招聘县区指定的电子邮箱(详见各县区招聘公告附件),上传文件压缩包名称命名为:所报名县区+应聘岗位+报考人员姓名。网上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将以邮件形式回复,并于面试当天携带上述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见各县区招聘公告。
2.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时间、地点:2024年11月14日10:00—18:00,在贵州师范学院体育馆(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高新路115号贵州师范学院)进行现场报名。
(2)报名材料:与网上报名的材料一致。
(3)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考生需携带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同步进行。
3.有关要求
(1)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招聘岗位,如服从空余岗位调剂,请在《安顺市面向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开展“优师专招行动”报名表》(见附件2)的相应栏目中填“是”,要如实填写个人情况,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按相关规定处理。
(2)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如因通信不畅或不接电话导致无法通知到相关事项的,责任自负。
(3)网上报名属诚信报名,考生应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经查实后,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录诚信档案。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1.考试时间:由各县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双选期间及之后及时错峰开展。
2.考试方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与报名情况确定。
(1)本次招聘考试如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报名人数超过1:35(含35)时,采取先初面试再复审面试(试教)的方式进行,按照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试教)对象(初面成绩末位并列的一并纳入)。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
(2)如未超过1:35的直接进行面试(试教),面试(试教)成绩即为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
(3)总成绩设置最低分数线70分,低于70分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3.面试由各县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自行确定,初面试及面试(试教)主要采取试教,重在考察考生的意识形态、科学素质、教育教学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教学形象气质、爱岗敬业精神等。
(四)签约
1.面试结束后,成绩合格考生与报考县区按照双选原则进行洽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签订三方协议。2024年11月28日前完成签约。
2.报考人员被用人单位确定签约的,与县区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书,不签约的须填写“自愿放弃承诺书”(附件3)。
3.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以后,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如发现在此次招聘过程中,同时签约了两家及以上单位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要随时保持电话畅通,如果需要更换电话号码,须及时反馈招聘单位。
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在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和资格条件以后即可申请按程序进入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
(五)签约人员公示
1.待签约完成后,将签约人员名单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站和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安顺市教育局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2.签约人员毕业后,按体检、考察和聘用等程序,由各县区负责组织实施。
(六)体检
1.体检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程序执行。体检医院由各招聘县区负责,体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作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2.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由各县区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各县区负责组织具体考察工作,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和贵州省教师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八)公示及聘用
1.经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2.对在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在同一招聘岗位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在所报考招聘岗位学科相同的前提下进行空余岗位调剂;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3.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由各县区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报到,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4.考生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不能获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或完成教师资格的认定)或因违纪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的,就业协议书自动终止,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学校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六、纪律监督
(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招聘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招聘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在招聘过程中,负责招聘工作的相关人员,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者,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各个环节,考生务必按照招聘公告及职位要求进行报考,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不符合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行为,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在招聘工作期间,考生电话要保持畅通,以便联系。在招聘单位发出各项事宜通知时限内,不按时限规定要求参加或办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其他事宜
其他未尽事宜由安顺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八、招聘咨询电话
安顺市教育局:0851-33223428
西秀区教育局:0851-33226273
镇宁县教育局:0851-36226454
关岭县教育局:0851-37229284
紫云县教育局:0851-35237368
安顺市教育局和各招聘县区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报考人员如发现招聘过程中有违规违纪现象,可向省、市、县有关部门举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