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促进学校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根据岗位需求,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校面向全国广纳英才,现就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贵阳市第二十七中学始建于1960年,是一所历史悠久、底蕴深厚的优质公办全日制初中学校。学校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临近贵阳市南明区三大商业中心。2023年,我校被划为"贵阳市第十八中学集团校",步入了高质量发展的轨道。
学校拥有一支敬业精湛、专业过硬的师资队伍。在编教师中,高级教师10人,中级教师24人,中高级职称在编教师占比65%。拥有1名省级骨干教师,8名市级骨干教师和12名区级骨干教师,7名教坛新秀,骨干教师比例占40%左右。
近年来,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稳步提升,教师和学生在各级各类比赛中屡获佳绩。学校先后荣获全国中小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学校、贵州省公办强校计划培育学校等诸多荣誉。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6所师范大学2025年应届公费师范毕业生。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4.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应层次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5.2025年8月31日前应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所需专业一致。
6.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截止2025年8月31日,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
★英语学科教师1名
★地理学科教师1名
★体育学科教师1名
二、招聘流程
(一)现场报名
本次招聘主要采取校园招聘的形式进行,如校园招聘未招满,可另行组织专场招聘。考生可关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就业网站相关信息,在校园招聘期间现场报名。
校园招聘时间:2024年9月-11月
现场报名所需材料:
1.南明区面向2025届公费师范毕业生招聘教师报名表(见《贵阳市南明区面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25届公费师范毕业生招聘教师简章》附件2)
2.个人简历1份;
3.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
4.公费师范生就业协议或能够证明公费师范生身份的相关材料。
报考人员应对提供的报考材料真实性负责,任何环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与现场报名同时进行,工作人员根据《招聘简章》要求,对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等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予报名。对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应由工作人员向报考人员说明理由。
(三)面试(试教)
本次招聘不限开考比例,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进入面试(试教)环节。面试采取非结构化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不计入总分,面试成绩70分及以上的考生进入试教环节,按招聘岗位试教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签约环节人选。若试教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签约环节人选,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可重新组织试教或说课确定签约人选。
面试(试教)重在考查考生的意识形态、科学素质、教育教学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教学形象气质、爱岗敬业精神等。面试(试教)成绩实行百分制,成绩当场告知考生。面试(试教)成绩在南明区人民政府网进行统一公布。
(四)资格复审
各岗位确定签约人选后,应由招聘单位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考生应按照工作人员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资格复审相关材料。各招聘单位须再次确认考生的公费师范毕业生身份、考生是否符合《招聘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等。对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工作人员应说明理由。
(五)签订就业协议
签约人选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进入签订就业协议环节,请参加校园招聘的考生提前准备好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协议。考生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签约,未在规定时间签约的视为自动放弃签约,责任自负。
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以后,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报考人员要保持电话畅通,如电话号码有变,请及时反馈招聘单位。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在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和资格条件以后即可向招聘单位申请按程序进入后续入职环节。
签约人选放弃签约的,可在同一报考学科、岗位面试成绩70分及以上的考生内依次递补,也可根据用人单位意见不予递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以免错过递补信息。
已签约人员放弃入职的,应按协议约定承担相应责任。
非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25届公费师范毕业生,签订的就业协议无效。
(六)体检
签订就业协议的学生毕业后,由招聘单位安排体检,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公安机关网络安全与执法等岗位录用体检视力项目适用标准的复函》(国公综函〔2014〕24号)和贵州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考核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考核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是否属于简章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核应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材料,作出考核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在考核中发现人事档案不符合专项审核要求的,或相关材料不符合要求且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补充完善的,或考生不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的,或考生属于简章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的,或考生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不真实、不准确的,考核不合格。
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
(八)公示
经现场报名、资格初审、面试(试教)、资格复审、签订就业协议、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明区人民政府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联系方式
联系人:陆老师
联系电话:0851-855711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