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农业农村厅所属事业单位相关情况,可在贵州省农业农村厅网站查阅。
为加强贵州省农业农村厅所属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经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同意,特制定本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1人,其中,管理人员7人,专业技术人员24人。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贵州省农业农村厅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含科学素质)和工作能力。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10月17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23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1983年10月23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78年10月23日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7.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国(境)外学历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学历学位认证书。
8.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学科参考目录为:《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关于农业硕士专业学位领域设置调整的通知》(农业教指委〔2016〕3号)。
9.2024年度毕业生是指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发证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毕业生。
10.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11.符合所报岗位要求的其它资格和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4.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曾因违法行为受过刑事处罚或拘留处罚的;
7.在劳动教养制度废止前(2013年12月28日前),曾受过劳动教养的;
8.受工作单位开除或除名处理的;
9.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或“不合格”等次的;
10.未能按要求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相关证明材料的(包括2024年度毕业生不能按要求提供符合相应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11.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或要求的;
12.曾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考(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以及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的人员;
13.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失信行为的;
14.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须回避的;
15.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情形的。
尚在试用期或服务期内的省内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在本次公开招聘对象范围。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官网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从2024年10月11日到2024年10月18日。
(二)报名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本方案和签署《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5),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诚信履约,严格遵守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
网上报名的方式按以下程序进行:
1.注册
报考人员登录“贵州公开招聘报名服务平台”,进行注册报名。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注册登录的账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在线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查询依据,请确保账号准确无误并妥善保管。
2.报名时间及要求
报考人员须在2024年10月17日9:00至10月23日17:00期间登陆“贵州公开招聘报名服务平台”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jpg格式、30KB以上且小于300KB,因照片模糊、头部显示过小等原因造成无法审核通过的,责任自负)。报考人员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认真核对信息后及时提交。
报名注意事项:
(1)招聘考试过程中变更手机号的,须及时通过本方案公布的联系电话将变更情况告知报考单位。
(2)单个岗位最终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的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该岗位招聘计划减少或取消,不变更岗位资格条件。减少或取消的岗位在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官网进行公告。岗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该岗位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本人向招聘单位提出改报申请,符合改报岗位资格条件的,经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同意后改报岗位。岗位招聘计划取消且报考人员本人自愿放弃报考岗位或不符合改报条件需要退费的,由报考人员本人向招聘单位提出自愿放弃报考岗位申请,经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同意后,由考试机构予以退费。
(3)报考人员在填写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或因审核未通过重新修改报名信息后,都须点击“提交审核”键提交报名申请。提交报名申请后,报名信息将被锁定,在审核单位进行资格初审之前将不可再修改。请务必认真核对自己的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方可提交报名申请。在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3日17:00)前未点击“提交审核”的报考人员,审核单位无法审核其报名信息,即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4)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岗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报名的,视为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应责任。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填写错误和漏报、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5)报名应聘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6)留学归国等应聘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与资格条件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不在选定参考目录的,专业课程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率达到70%的,可纳入报考范围。考生在报名表“其他需要说明事项”栏加以说明,(备注为“需课程相近率认定”)并提供有关课程证明,扫描成完整的PDF后于2024年10月20日17:00(以邮箱接收时间为准)前发送至指定邮箱snynctgkzp@163.com,邮件命名为“2024年下半年公招+单位名称+岗位代码+姓名”。
课程相近率认定须提供学校出具的所学课程表扫描件(国外学历相近专业须同时提供学校出具的所学课程表中文翻译扫描件);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在国内高校的对比参考课程有关材料(如国内某高校学生管理系统或高校所在学院出具的课程表),需要进行课程相近率认定的考生,未提交认定材料而不能进行专业课程认定的,资格初审结果为“专业不符合要求”。未按时按要求提交认定所需资料的,不予课程相似率认定,后果由报考生本人承担。
3.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贵州省农业农村厅负责组织实施,采取网上审核的方式进行,于2024年10月17日9:00至2024年10月25日17:00期间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提交的相关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招聘单位将在48小时内完成资格初审。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报考人员于2024年10月17日9:00至2024年10月25日17:00期间登录“贵州公开招聘报名服务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
在报名期间(2024年10月23日17:00前)资格初审未通过人员,可自行改报岗位或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提交报名申请。
超过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3日17:00后)资格初审未通过人员,可于2024年10月25日12:00前进行修改信息并提交报名申请,但不得再改报岗位。
2024年10月25日12:00后至2024年10月25日17:00前审核仍未通过的,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
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只对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不对报考人员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4.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须于2024年10月26日17:00前登录“贵州公开招聘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考试考务费100元/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5.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网上缴费结束后,报考人员于2024年11月13日9:00起前往“贵州公开招聘报名服务平台”打印准考证。
6.网上资格初审咨询电话:0851-88510353。
7.考务及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51-88341380、88236875
(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三)笔试
笔试由贵州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实施。
1.笔试时间:2024年11月16日上午9:00-11:30
若因不可抗力需调整笔试考试时间,则另行通知。
2.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满分150分),内容包含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
3.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4.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考试
5.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总成绩满分为150分,折算成百分制后按40%计入总成绩。笔试环节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笔试成绩在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官网公布。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笔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按百分制计算)。对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数与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笔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降低为50分(按百分制计算)。未参加笔试或未取得有效笔试成绩、未达到笔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由贵州省农业农村厅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现场审查。
1.确定和公布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数未达到1:3比例的,按实际取得有效笔试成绩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在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官网上公布。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进入面试环节资格,空缺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复审递补人员名单、时间等将在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官网公布,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递补复审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等情况的,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2.资格复审需提交材料。
(1)报名时填写的《贵州省农业农村厅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1份和笔试准考证1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考有关工作经历岗位的人员(附件3),需提供社保缴纳、劳动(聘用)合同、工作单位证明等凭据。
(3)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
(4)在职人员须在《报名表》原单位意见栏目中填写原单位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有人事管理权的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附件4),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5)自行打印并签署《报考人员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5)1份;
(6)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贵州省农业农村厅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中的要求提供;
(7)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需持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需注明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身份证复印件、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原件、复印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以上材料用A4纸印制,用档案袋按顺序准备好,以便查验。
请考生关注资格复审相关公告并保持电话畅通,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资格复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在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官网公布。
1.面试由贵州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实施。
2.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知识、综合素质与能力。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面试成绩按60%计入总成绩。
4.面试成绩要求不低于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5.面试成绩在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官网公布。
6.总成绩计算
(1)总成绩按笔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后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总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如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3)总成绩将在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官网公布。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由省农业农村厅统一组织,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有前述“不得报考情形”之一的,考察不合格,报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党组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八)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官网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九)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有关说明
(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在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党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贵州省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应聘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相关工作人员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工作保密、回避等纪律要求,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应聘人员应保持通信联络畅通,并对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官网持续关注。
(五)联系及监督电话
1.贵州省农业农村厅人事处:0851-85289260
2.贵州省农业农村厅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监督电话):0851-85863943。
3.贵州省畜禽遗传资源管理站:0851-85281518
4.贵州省动物疫病防预防控制中心:0851-84813191
5.贵州省兽药饲料检测所:0851-85967420
6.贵州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0851-85283825
7.贵州省农业信息中心:0851-85867961
8.贵州省种畜禽种质测定中心:0851-86224659
9.贵州省草地技术试验推广站:0851-83859938
10.贵州省农业科技发展中心:0851-85285654
11.贵州省农业机械技术推广总站:0851-85966244
12.贵州省山地农业机械研究所:0851-85791493
13.贵州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0851-85283890
14.贵州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0851-86794921
15.贵州省农业对外经济合作中心:0851-85299022
16.贵州省威宁高原草地试验站:0857-6222972
(六)联系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七)未定事宜,由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商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本方案由贵州省农业农村厅负责解释。
附件1:贵州省农业农村厅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xlsx
附件2:贵州省农业农村厅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