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榕江县教育系统招聘40人面试时间及面试方式
面试(专业测试)前应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采取现场资格审查方式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工作在榕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下与各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共同开展,资格复审(含递补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留意榕江县人民政府网公告。
(一)资格复审对象
现场资格复审对象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1:3的比例确定,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合格考生则确定为拟进入面试(专业测试)对象。只进行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直接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考生则确定为拟进入面试(专业测试)对象。
报名时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成功人数比例达到1:3及以上,但因笔试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达不到1:3(不含1:3)比例的岗位,实际参加笔试的考生经资格复审合格的可进入面试(专业测试)。
(二)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有关材料
拟进入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须持以下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未取得学历证书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并书面承诺(模板见附件5)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证书原件。国外或香澳台地区学历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岗位需求的所学专业条件,以国家认可的《毕业证书》明确的在校学习专业和教育部学信网(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所载专业为准,专业不一致的,资格审查不得通过。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考生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证》为准。
3.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3张。
4.“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榕江县教育系统2024年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
5.仍在岗服务的“四项目人员”报考的须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同意报考证明落款时间为2024年7月5日前),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人员截止2024年7月2日前须完成项目服务期。
6.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县级及以上组织或人社部门(州级及以上单位暂不提供组织人社部门意见,但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同意报考意见(同意报考证明落款时间须为网上报名截止日<2024年7月5日>前,同意报考证明模板见附件3);国有企业在职职工须提供所在单位和有人事管理权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同意报考证明落款时间须为网上报名截止日<2024年7月5日>前);
7.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证件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教师资格证、执业资格证等)。已通过执业(从业)资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测评的),可提供考试合格的成绩单(须加盖县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公章,在国家行政机关指定官方网站打印合格成绩单的不用加盖),同时考生须书面承诺(模板见附件5)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资格证书、证件等材料原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相关资格证书可延迟至2024年12月31日前提交。
经资格复审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及复审工作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并根据本《实施方案》规定程序及条件,在资格复审递补期内按该岗位笔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在接到递补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给出是否递补参加资格复审的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放弃递补资格。资格复审递补在资格复审递补期内开展,资格复审递补期结束后不再递补。
考生应密切关注资格复审等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而未参加资格复审(含递补资格复审,下同)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结束后,拟进入面试(专业测试)人员名单由榕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榕江县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示。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提供学历、职称、资格证书等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