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电子科技职业学院于2016年3月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是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前身为贵州省电子工业学校,始建于1979年,占地面积1000余亩,建筑面积40余万平方米,投资规模超20余亿元,现有在校生12000余人。学院位于国家级新区贵安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园,处于国家大数据产业集聚区中心地带,毗邻“腾讯数据中心”“华为全球数据中心”“苹果中国(贵安)数据中心”、三大通信运营商数据中心等大数据前沿阵地,为学院与产业园区深度融合,实现教学链与产业链、人才链的深度衔接创造了条件。
学院开设了以大数据为引领的智能物联网、电气自动化、智能网联汽车、电子商务等五大专业群共25个专业,其中大数据技术专业群获批贵州省高水平专业群立项建设、获批贵州省“兴黔富民”行动计划骨干专业群立项建设。学院获得国家发改委批复立项建设“贵州省大数据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获批“贵州省大数据人才实训基地”,是省、市重点打造的数据中心运维人才培养基地。获批贵州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高校示范基地、获评2022年贵州省高校就业工作先进单位、获评贵州省高职院校2022年度综合考核第一等次(排名第五名)。
学院诚邀英才加入我院,为把我院建成特色鲜明、质量优良的省内一流高职院校而共同努力!
一、引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政治立场坚定,有理想信念。遵规守纪,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所需条件。
(三)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高层次人才: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含民营经济、基层认定)的人才,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1973年4月24日及以后出生)。
2.急需紧缺人才: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含民营经济、基层认定)的人才,或具有高级技师资格的高技能人才,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1978年4月24日及以后出生)。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符合拟报考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应聘人才学历、专业须与教育部学信网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所载的信息一致,有学位要求的岗位报考者的学位信息须与学信网(学位网)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所载的信息一致,方视为符合岗位要求。
(五)2024届高校毕业生未取得学位证、毕业证的,需提供就业推荐表。
(六)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贵阳贵安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2.尚在试用期或服务期内(含各类政策规定的服务期以及与单位约定的服务期)的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3.未取得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名的省内各级机关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
4.通过急需紧缺人才“绿色通道”政策引进到我省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
5.截止2024年9月1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限内的。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公安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人员。
8.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
9.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0.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1.截止2024年12月31日不能按规定提供岗位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
12.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评审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13.2019年以来参加贵阳贵安公开招聘(人才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时,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
14.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
15.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引才岗位
详见附件一。
三、引才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采取贵州人才博览会官方网站(网址:https://rc.guizhou.gov.cn)报名和向我院邮箱投递简历的方式。我院接收报名材料邮箱:1508370362@qq.com。邮件命名为“求职岗位+姓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17:00。
同一人才不能向同一主管部门(单位)或同一区(市、县、开发区)、贵安新区所属事业单位两个及以上岗位投递简历。
注:1.请求职者仔细阅读相关要求,人博会官网和我院邮箱必须同时投递;
2.满足要求的求职者,须提供以下材料:
(1)《贵州电子科技职业学院参加第十二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引才活动报名表》(见附件二);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
(4)本科阶段和硕士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
(5)本科阶段和硕士阶段的学历认证(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和学位认证报告,获得境外相等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学信网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6)相关技术证书或职称证书扫描件;
(7)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提供劳动合同扫描版和社保清单证明电子版;
(8)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三)。
岗位要求中的工作经历、资格、职称等计算时间,均截至2024年4月30日。
(二)资格初审
经办人员根据公布的人才岗位要求,对应聘人才开展资格初审,审查应聘人才提交的基本信息,提出初审意见,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说明原因。
对因资料不齐全导致初审意见为“不合适”“待完善”的,人才应及时修改完善简历、补充提交资料,确认符合岗位需求后,主动联系用人单位重新初审。
资格初审完成后,我院在学院官网上公告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
资格审查贯穿于引进工作全过程,在引进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无效证明或应聘人才不符合岗位条件等情况的,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三)初评
资格初审合格人数在35人及以上的,应组织初评,按照引进计划数与进入现场评审人员数1:5的比例择优进入现场评审环节。初评工作由我院根据实际情况,通过专业测试等方式开展。初评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高层次人才不参加初评,直接进入现场评审环节。
引进急需紧缺人才一般应形成竞争,即进入初评人数应大于岗位计划引进人数,对进入初评人数小于或等于岗位计划引进人数的,应取消引进计划或减少引进计划人数。
(四)现场评审
现场评审从专业知识和能力的试讲、综合知识、敬业精神、组织观念、沟通能力、仪态仪表、创新意识等方面测试应聘人才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能。
现场评审时间、地点、要求等另行通知。
未参加现场评审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五)评审结果公告
评审结束后,我院将评审结果报人事综合主管部门备案后在学院官网进行公告。
(六)签订意向协议
我院按照岗位引进计划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拟引进人选,并与拟引进人选签订意向引进协议后,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拟引进人选与我院签订意向引进协议后,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或体检、考核环节无正当理由放弃体检、考核的,或聘用环节拒不按规定时间提交所需材料和拒不报到的,当年及五年内不得参加贵阳贵安范围内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人才引进。
(七)体检及考核
我院进一步核实应聘人才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体检、考核工作由我院参照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人才自愿放弃引进资格或体检、考核不合格的,我院可在形成竞争的前提下,在意向引进人选中择优递补确定拟引进人选,递补不超过2轮。
(八)拟聘人员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经报名、初评、现场评审、体检、考核等环节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引进聘用人员,由我院在学院官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及备案手续。
(九)严格落实试用期制度
引进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评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实行服务期制度
一经录用,最少服务期为三年,聘用人员服务年限未满不得调离工作单位。
四、待遇
享受全额事业编制待遇,符合政策的人才可按照《贵阳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办法》等规定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和待遇。
五、有关说明
(一)引才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才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本次引进不指定评审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请应聘人才密切关注贵州电子科技职业学院官网,如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评审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未定事宜,由贵州电子科技职业学院引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本公告由贵州电子科技职业学院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
邮 箱:1508370362@qq.com
联 系 人:夏老师
联系电话:0851-88124019
学院官网:www.gest.edu.cn
附件一 贵州电子科技职业学院参加第十二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岗位需求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