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乡村医生人才队伍建设,更好地开展好村级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工作和基本医疗业务,服务好当地居民,根据工作需要,翰林街道拟公开招聘乡村医生4名。为保障本次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招聘公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条件公开、岗位公开、自愿报名、择优聘用。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村医生4名。具体岗位为:小关居委会卫生室村医1名、小冲居委会卫生室村医2名、江源居委会卫生室村医1名。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乡村医生工作,品行良好,具有高度责任心及奉献精神;4、年龄45周岁以下(1978年10月10日之后出生);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特殊重大疾病;2、在公务员招考或各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2023年10月10日—2023年10月12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17:00。2.报名方式及地点:现场报名;地点:翰林街道卫生服务中心四楼办公室,联系电话:0858--3107001。4.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或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等相关资格的一并提交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复印件1份。1.本次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及地点待后续通知。2.面试结束后,按面试得分+加分项(本村户口或本村常住人口+2分,大学本科文化+5分,专科+3分,取得临床、中医、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资格证+10分,取得临床、中医、中西医结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6分),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体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将拟聘用人员列为体检对象,体检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和医院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费用由拟聘用人员自理。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政审。政审中若发现拟聘用人员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将取消资格,不予聘用。经面试、面试公示、体检、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人员。完善资料后统一报盘州市卫生健康局审批。在本次招聘中,如遇体检、公示、政审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进行递补。1.每月固定收入1017元(财政定额补助500元+国家基药补助417元+考核奖励100元);2.政府购买服务补助:根据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合理补助;招聘工作由翰林街道卫生服务中心组织实施。咨询电话:0858--3107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