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教考生须知
一、2023年7月1日上午7:30,面试考生凭《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其他证件或证明)进入试教地点并进入相应候考室候考(考生进入考点后须进行封闭式管理)。因证件不齐或截止当日上午8:30未到面试地点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不提供多媒体设备、考生所携带的物品除指定的教材篇目复印件、教案外(不提供给考官),其他物品由侯考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不得带入试教室(严禁携带贵重物品,试教过程中遗失后果自负)。
三、试教实行封闭式管理,在候试期间,要耐心等待,不得离开候考室,原则上每隔1个小时由工作人员统一引领一次卫生间。
四、试教时间为15分钟,试教过程中不能向考官自报姓名、单位、简历或作相应的暗示,否则取消试教资格,所造成的一切责任自负。
五、考生在试教结束离开考场后不得大声喧哗和议论,要在工作人员指定的位置等候听分,听完分后不得在考点逗留,自觉离开考场。
六、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尊重考官和其他考务工作人员,服从考务工作人员指挥和安排。如有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将取消其录用资格,涉及违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各考场的试教题目将由各考场抽签确定的第一位考生到试教室抽取确定,并登记备案,其余考生到试教室后由考官告知试教题目。
八、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存储或其他设备带至考场,已带入考场的要按工作人员的要求切断电源并放在指定位置,凡发现违规违纪者,一律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九、严禁在离开考试区域前打开通讯设备,一经发现作违纪处理,取消考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