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修文县事业单位招聘条件

2019-07-31 14:28|来源:金粉笔教育|热度:手机上打开

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专业和相应资格条件(详见《附件二》)。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1年8月2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3年8月3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相应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以及定向招聘“修文县村(居)委会人员”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8年8月3日及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报考岗位明确要求有相关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符合要求的工作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

在校期间(指入学至毕业证颁发前)的社会实践和其他就业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至2019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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