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踏入纪检之门,我就一直奋战在宣传教育这个工作岗位上,是一个名副其实的“老宣教”。几年来,由我参与组织开展的警示教育活动,至少也有近百回。我这个自己眼中的“老行家”、别人眼中的“老干家”,由于没有把握好警示教育开展过程中易出现的问题,而落入了“程序化”模式之中。
去年5月份,郑州市纪委将省纪委编发的《典型案例通报》下发至所属各县(市、区)纪委,要求组织广大纪检干部传达学习讨论。讨论会后,还要把学习情况形成会议记录上交。
这期通报主要深入剖析了省纪委第六纪检监察室原副主任潘峰的案例。“潘峰案例正是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活教材。一定要把握机会,开好这次警示教育会,达到警示教育的目的。”分管宣教的常委找到我说。
对于如何完成这项工作任务,如期上交学习讨论情况记录,我心中早有了“谱”。既然要求讨论,那就加上个发言环节,事先安排几个能说会道的纪检干部,先让他们学习通报准备好发言稿,到时在会上一念,就圆满结束了。“这样做既能保证会议顺利进行,也方便我们抄会议记录。”听了我头头是道、近乎“完美”的安排,常委却皱起了眉头。“这样做,完成任务、向市纪委交差没有问题。但是从教育效果来说,这种形式对发言的同志或许能有所收获,但对大多数干部来说,收效甚微,虽然入耳却入不了脑也入不了心!”
常委的一席话,一下子让我醒悟过来。接受警示教育不是一两个人的事情,这种片面追求会议表面效果事先指定发言对象的做法,却恰恰缩小了受教育对象范围,让警示教育的效果大打折扣!
“要想使潘峰的违纪事实真正警示到每一名纪检干部,就要让每个人都对照反面典型,把自己摆进去,认真思考和反省。”常委决定“动真格”,“事先不下发案例通报,会议上统一发放。学习完通报后,随机点名,被点到的干部现场发言。这样既避免了让人代笔或者从网上抄袭拼凑成发言稿的现象,也能让全体纪检干部都受到教育、吸取教训。”
“如果只把纪检干部作为炫耀和捞取好处的资本,那除了会玷污纪检干部的名声、损害党的形象外,自己也会落得像潘峰一样失去自由、失去亲人,身败名裂的下场……”“纪检干部如果自己不守纪律,别人就会在背后戳你脊梁骨,这时候哪还有一丝尊严、脸面和底气去监督别人?”……在这次警示教育会上,被点到的纪检干部对照身边这个反面典型结合自身实际畅谈了心得体会,没有大话套话空话,完全是受到触动后的所思所想;没有紧张气氛,只有既严肃又热烈进行交流讨论的场景。
“本来以为没有接到通知就不用发言,谁知道形式变了。不过这一回我是真正把自己‘代入’进去了,切实受到了震撼和教育,不像以前那样不痛不痒,只看热闹……”警示教育会结束后,当听到与会纪检干部这样议论时,我知道这是一场入脑入心的、成功的警示教育会。
虽然警示教育经常抓,但是效果却平平。究其原因,就是存在活动从表面看有板有眼、形式齐备,实则产生不了大作用,只是“一阵风”的现象,重形式轻内容,重过程轻效果。作为每一次警示教育会的组织者,要从“面子”工程和形式主义的窠臼中跳出来,认真深入地思考教育形式和方法,只有这样,才能把警示教育工作做细做深做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