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研究生专业分类)

2017-05-12 15:51|来源:金粉笔教育|热度:手机上打开

关于印发《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通知

学位[2011]11号

      新目录的印发,是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优化学科结构的一项重要举措,对推动学位授权审核办法改革,扩大学位授予单位办学自主权,加快创新人才培养,提高人才培养和学位授予质量,使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新目录适用于硕士、博士的学位授予、招生和培养,并用于学科建设和教育统计分类等工作。学士学位按新目录的学科门类授予。请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新目录,加强学科建设,做好人才培养和学位授予工作,切实把工作重点放在提高质量上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已有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应按新目录进行对应调整,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二、自印发之日起,学位授权审核及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监督工作按照新目录进行。

三、研究生招生工作2012年起按新目录进行。研究生的培养和学位授予工作等应尽快转入按新目录进行。

附件: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doc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一一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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