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省教育厅
2017年全省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五次、六次、七次、八次全会精神部署要求,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落实新发展理念,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提高教育质量为中心、以促进公平为基本要求、以优化结构为主攻方向、以深化改革为根本动力、以健全法治为可靠保障,深入实施贵州省“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推动我省各级各类教育快速优质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一、全面贯彻落实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党的建设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2.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
3.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
4.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5.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继续加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引进和培养高层次人才,注重教育人才数量、质量和结构平衡。
二、贯彻落实“大扶贫、大数据”两大战略行动,促进教育公平
6.推进教育精准扶贫。继续推进落实《贵州省教育精准脱贫规划方案(2016-2020年)》,着力抓好八项教育精准脱贫计划。
持续实施人口较大乡镇、城市社区和城郊结合部公办幼儿园建设,按照“大村独立建园、小村联合办园”思路,重点推进人口集中村寨新建或利用闲置校舍改建村级幼儿园。着力推进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普通高中学校扩容改造,为“新两基”奠定坚实基础。督促开展“省属院校帮百村”精准扶贫行动,扎实做好助推荔波脱贫攻坚和20个极贫乡镇教育扶贫工作。继续开展省级扶贫基地遴选工作。办好“威宁班”、“赫章班”,完成中职招生任务2000人。推动高等学校科技下乡、科技扶贫制度化、常态化。精准施策,精细管理,扎实做好各级各类教育学生资助工作,全面推进资助管理信息化,切实把惠民政策落到实处。(规划处、组织处、职成教处、资助办)
7.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
积极推动全省教育信息化“三通两平台”建设,加快全省中小学宽带接入与网络条件下教学环境建设,做好国家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等业务系统的本地化开发及运营维护工作,推动优质数字教育资源的开发和普遍应用,巩固“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项目”成果。组织开展全省教育信息化应用专项评估检查。加大省级信息化骨干教师培训。组织开展全省教育信息技术教研活动及课题研究工作。加快实施贵州省“智慧教育云”工程建设工作。做好全省教育行业信息系统安全定级保护工作。
8.推动营养改善计划提质扩面。
深入开展营养改善计划提质升级各项工作,实现营养改善计划全面覆盖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全面覆盖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学前教育机构。
9.保障特殊群体平等接受教育。
支持福泉市全国留守儿童教育关爱观测联系点、黔西南州全省留守儿童教育精准关爱实验区建设,引导两地开展留守儿童教育精准关爱实验探索。贯彻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落实在流入地入学和升学政策。启动新一轮特殊教育提升计划。
三、全面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激发教育内生活力
10.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按规划推进省级教育改革试点工作。加强对艺术专业统考的管理和监督,探索艺术类录取模式改革。积极探索高考英语学科“一年两考”的实施办法。做好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统筹招生改革工作。确定我省2017年教育改革发展研究重大招标课题选题,面向全国公开招标。
11.加大教育开放力度和提升国际化水平。
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做好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的若干意见》和省政府与教育部签署的开展“一带一路”教育行动国际合作备忘录,出台《贵州省关于做好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的实施意见》。强化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平台建设,办好第十届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大力支持中国-东盟清镇职教中心、中国-柬埔寨幼儿教师培训中心、中国-东盟教育培训联盟等发展,拓展贵州教育国际交流渠道。
推动省内高校与省外高水平大学战略合作协议的实施,进一步开展“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计划”及省校合作相关工作。
12.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
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及配套文件精神,指导各地贯彻落实民办教育法律法规和扶持发展政策措施,鼓励引导民间资金进入教育领域,投资举办优质民办学校。
13.强化教育督导和监测。
做好第二轮县级政府和党政主要领导督导评估考核工作。抓好新“两基”督导评估验收工作,督促指导15个县(市、区)申报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并接受国家督导评估检查,24个县基本普及十五年教育。
四、强化统筹推动,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14.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
启动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力争2017年我省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新增专任教师5000人。开展2016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继续推进省级示范幼儿园评估工作。
15.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
按照“保基本、兜网底、补短板”原则,大力实施全面改薄工作,办好规划保留的村小学和教学点,推进标准化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统筹城乡教育资源配置,推动城镇义务教育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制定我省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实施意见。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修订完善我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建立健全学籍管理机制。
16.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
17. 优化高等教育布局与结构。
18.加强民族教育。
继续关注民族地区教学质量提升,评选第二批提升民族中小学办学能力“双百工程”项目学校和名师,培训双语教师、民族民间文化教育师资,办好大中学校民族特色班,注重宣传民族民间文化教育成果,将民族民间文化教育引向深入。继续抓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工作。与省民宗委联合举办2017年全省民族高中校长专题培训班。继续组织实施 “校长提高计划”,力争拓展选派范围和扩大规模。继续选派省内民族地区农村中小学校长、幼儿园长挂职学习。
19.深入推进语言文字工作。
深入落实我省关于《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实施意见,进一步拓展工作领域,深入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进一步在全省推广普及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继续做好民族地区少数民族教师“双语”和普通话培训工作,继续推动双语少数民族教师普通话培训的“国培计划”。
五、坚持立德树人,提高教育质量
20.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
深化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功能和机制改革,普及校外教育活动开展,构建完善“学校、活动中心、乡村学校少年宫”三位一体的青少年德育教育网络。继续做好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表彰工作。
21.加强学校体育美育工作。
加快发展全省校园足球,继续以校园足球为抓手,推进学校体育工作的整体开展。推进全省各级各类学生乐团建设,督促学校艺术教育的有序开展。组织好全省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加强学校卫生及食品安全教育。做好国防教育和人口计生综合治理工作。
22.深化基础教育改革。
深入推进“四在学校·幸福校园”活动,推广《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试点成效,稳步提升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水平。以“西部教学改革支持活动”为抓手,以荔波等三个项目县为基点,全面深化课堂教学改革、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开展全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试点。积极筹划学业水平考试改革保障准备工作,增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对高中教学的指导和反馈作用。严格我省中小学教育装备质量管理,深入推进中小学图书馆(室)图书“三个三分之一”管理工作。开展贵州省第三届教学成果奖评选。
23.提升高等教育水平。
24.提升高校创新能力和贡献度。
进一步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着力推动高校更新观念,完善课程设置,创新教学模式,强化实训实践,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继续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努力培养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
25.推进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
六、全面提升教育保障水平,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
26.提高教育经费保障与管理水平。
27.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严防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净化教书育人环境。
28.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贵州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2015-2020)》和全国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推进会精神。继续扎实开展争做“四有”、“三者”好老师专题培训。继续实施“特岗计划”,加大农村艰苦边远地区学校及紧缺学科教师招聘力度,加强特岗教师“招、管、用、转”工作。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充分发挥“国培计划”示范引领作用,重点加强乡村教师、校(园)长培训力度,提高乡村教师、校(园)长综合素质能力和专业化水平。继续实施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督导检查及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政绩考核、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水平评估的重要内容,确保教师队伍建设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29.推进依法治教。
继续推进高校章程建设与核准工作,继续开展《贵州省学前教育条例(草案)》、《贵州省教育督导条例(草案)》起草调研工作,配合推进法治毕节创建及户籍制度改革工作。贯彻落实《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深化学校教职代会建设,推动建设系统完善、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民主管理制度,促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和学校依法治教。
30.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着力宣传就业创业政策,(就业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