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贵州省招录人民警察考试哪些人不能报考
2016年贵州省招录人民警察考试哪些人不能报考,详情如下: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2013年度以来曾被贵州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招录的公务员(工作人员)(以招录年度计算,如2013年招录的公务员,2014年办理录用手续的,招录年度为2013年);
3、截止2016年3月“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
4、截止2016年3月9日在读的全日制非2016届毕业生;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6、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7、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8、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9、录用后的职位即构成《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需回避情形职位的;
10、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期限内的;
11、不符合招录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人民警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