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安顺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2020-03-14 14:04|来源:金粉笔教育|热度:手机上打开



2020年安顺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副高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

4.招聘岗位,户籍不限。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及我省的有关规定。

6.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2020年9月16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2.截止本次报名时未取得毕业证书及岗位所需资格证书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限内的。

5.曾被开除公职的,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6.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需回避情形职位的。

7.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8.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本文来源于网络,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金粉笔教育反馈修改,或者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