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含加分)成绩将在“长顺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总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
资格复审环节:
资格复审人员为根据笔试成绩加上加分后,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比例确定,达不到3:1比例职位的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加上加分后排名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网上打印的本人报名信息表2份; 3、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4、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还应签署县级及以上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 5、“四项目人员”需持“基层服务项目证书”或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基层服务项目身份证明原件,证明上需注明服务项目、起止时间及服务地点; 6、服务期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须提供长顺县教育局出具的书面证明原件; 7、退役士兵须提供有效退役证明; 8、驻长顺部队随军家属需提供部队团级及以上单位出具的随军证明材料原件; 9、“村两委人员”须提供经中共长顺县委组织部、确认任职满1届及以上且仍在岗的相关证明原件; 10、获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执业(职业、上岗)资格或特殊专业方向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相关职称、执业(职业、上岗)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1、考务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