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花溪区事业单位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2019-10-19 09:43|来源:金粉笔教育|热度:手机上打开

2019年花溪区事业单位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有良好的爱岗敬业精神。

3.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专业要求和相应资格条件等所有要求(详见《岗位一览表》)。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1年10月28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3年10月29日及以后出生)。

5.具备以下条件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8年10月29日及以后出生):

⑴具有硕士研究生(非在职)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

⑵报考专业技术、医务人员岗位具有相应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定向招聘“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的岗位,限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阳市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由贵阳市统一选派的“一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截止2019年10月28日服务期满一年且仍在岗或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截止2019年10月28日服务期满一届人员。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过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以录、聘用文件为准),不得报考本次定向招聘“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岗位。

8.定向招聘花溪区第三轮(2017-2019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须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人员。

9.报考岗位明确要求有相关工作(岗位一览表内“岗位职能简介”栏)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符合要求的工作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至2019年10月28日。

在校期间(指入学至毕业证书颁发之前)的社会实践和其他就业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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