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册亨县乡镇事业单位招聘加分条件

2019-10-04 11:02|来源:金粉笔教育|热度:手机上打开

2019年册亨县乡镇事业单位招聘加分政策及确认

1.加分政策

对符合下列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中给予加分。同时符合两项条件以上的,以最高加分条件予以加分,不累计加分。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见义勇为死亡受县级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和见义勇为受县级以上表彰者加2分;

(2)册亨县户籍的少数民族考生加2分;

(3)册亨县户籍的农村“计生两户”(独生子女户、二女绝育户)家庭子女加5分;

(4)册亨县户籍(册亨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报考加10分(高洛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职位不加分)。

2.加分确认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必须在《报名暨加分表》中填写申请加分的种类,并在报名时进行加分审查,不填写加分申请的报考者,视为不具备加分条件或自动放弃加分。报名时须同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的公民子女,须提供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见义勇为死亡受县级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和见义勇为受县级以上表彰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册亨县户籍少数民族报考人员须提供能证明少数民族身份的《户口簿》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册亨县户籍农村计生“两户”(独生子女户、二女绝育户)家庭子女须提供《农村独生子女证》或《农村二女绝育证》及《户口薄》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份;

(4)册亨县户籍(册亨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须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考生填写《报名暨加分表》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对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公布前统一面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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