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成绩满分为150分,折算为百分制后按40%计入总成绩。
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一般应由本人携带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场,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为确认。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确认,相关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2)资格复审应提交以下材料:
①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在线打印的《贵州省残疾人联合会直属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2 份;
②个人简历及自荐信;
③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但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原件及复印件2份;
④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分别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⑤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
⑥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⑦应聘职位要求是中共党员的,应提供组织部门出具的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证明;
⑧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备注要求提供。
⑨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需持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需注明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身份证复印件、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原件、复印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以上材料用A4纸印制,用档案袋按顺序准备好,以便查验。
(2)届时省残联将通过官网发布资格复审相关公告,请相关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并保持电话畅通,如因应聘人员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3)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该岗位空缺人数在资格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4)资格复审咨询电话:贵州省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0851-86762196,贵州省残疾人康复中心0851-86767522,贵州特殊教育中等职业技术学校0851-84856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