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贵阳市教师不得报考条件

2019-08-12 18:15|来源:金粉笔教育|热度:手机上打开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2016年度以来曾被贵州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招录的公务员(工作人员)(以招录年度计算,如2016年报考公务员,2017年办理录用手续的,招录年度为2016年)。

2.事业单位新招聘仍在试用期内的。

3.截止2019年9月30日仍未取得毕业证的。

4.截止2019年8月20日服务期未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及2019年贵州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贵阳市新聘用人员(已在网上进行录用公示的)。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6.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不符合招录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0.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1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未经单位或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人员。

12.2015年以来参加贵阳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时,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

13.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

14.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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