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3 加分)×60% 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不含加分)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如笔试成绩相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3 加分)×60% 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不含加分)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如笔试成绩相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