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剑河县仰阿莎街道招聘社区工作者简章(12名|2.18-2.20报名)

2019-01-29 21:03|来源:金粉笔教育|热度:手机上打开

为加强对易地扶贫安置点的后续管理服务,切实解决好社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水库和生态移民局关于印发<贵州省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黔人社通〔2018188号)、《中共黔东南州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黔东南党发〔201425号)、《中共剑河县委办公室 剑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印发<剑河县易地扶贫搬迁生计保障和后续扶持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剑党办发〔201846号)、《中共剑河县委办公室 剑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一建三进”加强全县易地扶贫搬迁社区组织建设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仰阿莎街道实际,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为使招聘工作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实操考试、面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职责

此次招聘名额12人(编制外),招聘岗位为社区工作者,即与仰阿莎街道办事处签订劳动合同并在有关社区从事社区管理和服务的工作人员,详见《剑河县仰阿莎街道2019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

2.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3.品行端正,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

4.身体健康,具备适应社区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
        5.掌握计算机基本操作技能;
        6.具有本县户籍;
        7.具有在就近社区工作的条件;
        8.同等条件下,建档立卡贫困户、易地扶贫搬迁户的考生优先聘用;

9.具备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招聘条件和要求,详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组织审查的;

4.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5.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6.近五年来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7.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不得被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和缴费的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一)报名日期及时间:2019218日至2019220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报名地点:剑河县仰阿莎街道办事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娟,联系电话
13595512632;刘佳,联系电话15186831615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考生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如实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2),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如报考人员提交虚假信息和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未达到1:3及以上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数,直至取消,并由招聘领导小组通知报名人员进行岗位调整,最终变动的招聘计划情况将在报名结束后进行公示。

(四)报名所需证件资料: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红底免冠照片3张。

易地扶贫移民考生还需持县水库和扶贫生态移民局出具的证明。

(五)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审查不合格的,报名期间应说明理由;报名审核未合格人员可向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申请,经招聘单位同意后方可修改;报名结束后,报名情况经招聘领导小组复审后对外公布。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或报名后经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不得参与实操环节。

(六)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凭身份证于201922728日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实操考试。
    五、招聘考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考试分为实操、面试两项进行。

(一)应用文写作及电脑基本操作技能测试(以下简称实操)
采取现场电脑操作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电子表格制作及基本数据处理、基础应用文写作及其文字编辑等日常运用,分值100分。实操成绩在考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公布。

(二)面试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谈,主要考察面试人员的言语表达、综合分析、人际沟通、组织协调、应急处理等能力;面试考官由招聘领导小组成员、县相关部门领导组成,并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全程指导监督。按招聘人数与实操人数成绩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通知面试过程中,若是有人放弃的,则按实操成绩依次替补;面试当天,由于个人原因不能参加面试的,不再替补。若最后一名实操人员成绩并列,则同时进入面试。面试总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无效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试成绩现场宣布并发放成绩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考生须同时持《面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实操成绩×60% 面试成绩×40%。
实操、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六、体检

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计划数与进入体检环节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环节人数超过招聘计划数的情况,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若实操、面试成绩均相同,则具备优先录用资格者可进入体检环节;若实操、面试成绩均相同,考生均不具备或均具备优先录用资格,则一并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经体检不合格者将被取消录用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参加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七、考察

实操、面试结束并经体检合格后,按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由招聘领导小组、县直相关部门对其进行思想政治表现、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若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愿放弃的,则按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聘用及待遇

实操考试、面试、体检及考察均合格者,按招聘名额数等额确定拟招聘对象,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后,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报到时间和工作社区。一经聘用,签订试用期合同为1个月,试用期合格的,合同延续到12个月,实行一年一签。其劳动合同签订方式及工资待遇参照当前我县社区工作者相应报酬待遇执行。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是选拔社区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严禁徇私舞弊,坚决制止和杜绝各类不正之风,自觉接受县委组织部、县纪检监察机关、县民政局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同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纪律监督和社会监督以及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用人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履行组织招聘各环节工作中,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本次招聘考试不提供参考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十、未尽事宜由剑河县仰阿莎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剑河县仰阿莎街道2019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计划表.xlsx

附件2:剑河县仰阿莎街道2019年社区工作者招聘考试报名表.xls


报名咨询电话:0855-5258928

电话服务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6:30




                              剑河县仰阿莎街道办事处
                                                                 2019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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