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遵义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12名|12月20-28日报名)

2018-12-20 09:32|来源:金粉笔教育|热度:手机上打开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工作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112名,其中,公交车驾驶员96名,汽车修理工10名,工程类专业技术人员4名,会计类专业技术人员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公交车驾驶员

1.思想素质好,技术过硬,遵纪守法,作风优良,爱岗敬业,工作踏实,责任心强;

2.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3.持有A1或A3机动车驾驶证;

4.年龄

男性,年龄18岁以上(2000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35岁以下(1983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

女性,年龄18岁以上(2000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25岁以下(1993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6.身心健康,无可能危及运营安全的疾病或者病史;

7.无吸毒或者暴力犯罪记录;

8.取得与准驾车型相符的机动车驾驶证且实习期满;。

9.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违规记录;

10.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

(二)汽车修理工

1.思想素质好,技术过硬,遵纪守法,作风优良,爱岗敬业,工作踏实,责任心强;

2.具有汽车维修相应资格;

3.年龄

男性,年龄18岁以上(2000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35岁以下(1983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

女性,年龄18岁以上(2000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25岁以下(1993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5.身心健康。

(三)工程类专业技术人员

1.思想素质好,技术过硬,遵纪守法,作风优良,爱岗敬业,工作踏实,责任心强;

2.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工作经验丰富者可以适当放宽);

3.年龄

男性,年龄18岁以上(2000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35岁以下(1983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

女性,年龄18岁以上(2000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25岁以下(1993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

4.需具备工程管理、建筑、预算、造价、施工等专业或相关专业;

5.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6.身心健康。

(三)会计类专业技术人员

1.思想素质好,技术过硬,遵纪守法,作风优良,爱岗敬业,工作踏实,责任心强。

2.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工作经验丰富者可以适当放宽)。

3.年龄

男性,年龄18岁以上(2000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35岁以下(1983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

女性,年龄18岁以上(2000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25岁以下(1993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

4.需具备财务管理、成本预算等专业或相关专业;

5.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6.身心健康。

(五)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因违反我司规章制度主动辞职或因违反我司规章制度被我司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国有企业人员的。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8年12月20日至2018年12月28日(休息日除外)9:00—17:00;

(二)报名地点:遵义市公交集团公司人力资源处(银河西路公交综保场办公楼6楼613室)

(三)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携带下列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1.驾驶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2.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3.6张免冠照片(蓝底2寸);

4.由交警部门出具的无责任事故和无酒驾、醉驾证明原件一份;

5.由公安部门出具的无违法犯罪、无吸毒证明。

三、招聘程序

(一)初选:报名结束后,由相关单位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初步确定进入考核(考试)的人员名单。

(二)考核(考试):由相关单位对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驾驶技能、修理技能、专业知识、法律法规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考试)。

(三)体检:由公司人力资源处统一组织健康体检(体检费用由报名者个人承担),体检结果应符合相关人员健康标准。

(四)录用:经考核(考试)、体检合格,即可聘用。

(五)服务期约定:

公交车驾驶员、汽车修理工培训期一年,受聘人员最低服务期不低于五年;

工程、会计类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期六个月,受聘人员最低服务期不低于五年。

四、待遇

(一)试用期。经聘用后,双方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工资待遇按照《遵义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人事薪酬改革实施方案》相关规定执行。

(二)正式聘用。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后,经考试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进入培训期。待遇按照《遵义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人事薪酬改革实施方案》相关规定执行,公司按时缴纳四险一金。

五、考察及其他

(一)未经聘用的人员,报名资料不予退还。

(二)受聘人员应对自己提交的应聘材料真实性负责。受聘人员考察程序,贯穿招聘和聘用全过程,若受聘人员存在提交虚假材料,公司可随时终止招聘或解除已聘用人员劳动合同。

(三)对于在各招聘流程中落选人员,公司不再进行单独通知。

(四)应聘人员必须保持电子邮箱和手机的畅通,工作人员会通过邮件、短信或电话方式将考试及录用信息通知应聘者本人。若因应聘人员通讯工具不畅通,导致规定时间内无法联系,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联系人:刘俊萍、唐朝先,联系电话:28869152)

2018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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