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普安县教育和卫计系统招聘资格复审审查材料

2018-11-12 09:52|来源:金粉笔教育|热度:手机上打开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同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网上打印的本人《报名暨加分申请表》一式2份;

3.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1截止到2018年10月22日由省级及以上统一选派到我县基层服务满2年及以上的“三支一扶”计划的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需提供县项目管理办公室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服务证;由省级及以上统一选派到我县基层服务满2年及以上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农村社区)任职计划”人员需提供县“引导办”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服务证。以上证明均须注明毕业学校、派遣时间、服务单位和在县级以下单位服务时间以及年度考核情况。

2)截止到2018年10月22日仍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普安县建档立卡贫困户符合报考条件的,须打印并如实填写《普安县2018年教育和卫计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建档立卡贫困户考生证明》(附件3

3报考职位限制普安县户籍须持近期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招聘单位按照简章和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暨加分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意见(并签上资格复审人员姓名),并加盖公章。

经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含加分)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如在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不再联系下一人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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