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公务员申论热点:考场违规

2018-10-04 09:50|来源:金粉笔教育|热度:手机上打开

【相关背景】


9月上旬,有媒体接到爆料:有人在为浙江省宁波市甬江财经学校即将举行的一场考试,大规模地招代考“枪手”。这场考试的准考证信息显示,考试是陕西师范大学2018年秋季网络教育课程考试,负责的机构为陕西师范大学远程教育余姚市函大教育培训学习中心。爆料人称,他曾多次参加过类似的代考,实际上就是进考场之后,照着答案抄试卷。考试过程看似严格规范,监考、巡考等考务人员配备齐全,却无人对考生的身份进行核实。据其称,一场百来人参加的考试,代考的“枪手”竟然能有80人。


【综合分析】


[政策条文]


考试舞弊现象一贯为公众所不齿,为了严厉打击考试作弊现象,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也将考试作弊入刑,两高的司法解释,又对组织考试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代替考试罪的,分别作出规范。除此外,《刑法》第284条新增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种种治理措施,不可谓不严厉。


[远程教育考试有关介绍]


宁波甬江财经学校那场百人考场惊现80名“枪手”的考试,属于远程教育考试,学生在学习期限内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通过教育部规定的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将获得教育部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资格。网络远程教育,也是我国成人教育重要的组成部分。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网络教育学员参加所学课程的期末考试,必须凭三证,即身份证、学生证和考试通知单参加考试,禁止代考与舞弊等行为。


[原因]


与高考等社会关注度较高的考试相比,成人远程教育的受关注程度不高,但作为正规的学历教育,其考试绝不能成为儿戏。在陕西师范大学远程教育学院官网公布的“巡考工作通知”里,也明确要求各校外学习中心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考生携带有效证件(身份证或学生证)及准考证参加。另外,通知还要求严格按照陕西师范大学远程教育学院考试管理办法、标准化考场规范等要求,做好考点考场的布置、监考教师的选聘和培训工作。本应该正儿八经的考试,却异化成公开大规模招收“枪手”和集体抄答案的“盛会”,如此大胆,是谁给了作弊者勇气。


如此网络教育上演的作弊狂欢,除了与社会关注少这一客观因素密切相关外,更在于围绕远程教育,在教育市场上形成了一条利益链:考生为了拿文凭,校外学习中心奔着经济利益办考试,而鞭长莫及的相关高校也本着“与人方便与己方便”的思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于是乎,上下配合,大家心照不宣地生生将一场考试变成了一场大戏。破解网络教育的作弊问题,亟待法律利剑斩断其背后的利益链。


【参考对策】


徒法不足以自行。此案暴露出的问题应当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对网络远程教育等相对小众化的考试,也应加强监督管理。除了要事后严厉惩戒形成震慑,更需净化考场,确保事前、事中监管到位,从源头上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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