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遵义市播州区纪委区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2018-09-30 14:29|来源:金粉笔教育|热度:手机上打开

根据工作需要,经遵义市播州区委、区政府同意,播州区纪委区监委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及职位

本次计划选调公务员10名,其中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岗位6人,技术保障岗位1人,综合岗位3人。具体职位要求见《遵义市播州区纪委区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全省范围内在编在岗并已进行登记的公务员(含参公管理登记人员);具备公务员身份暂未进行登记的公务员。

(二)选调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热爱纪检监察工作,作风过硬;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35周岁及以下;

3.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5.符合拟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涉及年限要求的均按截止20181031日计算

(三)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2014年以来新录用到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录用前在乡镇、村(社区)的工作经历从事基层项目服务或临时聘用在基层并交纳了社会保险的工作经历可合并计算);

2.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3.正在接受审计、审查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受过党纪、政纪、政务处分的;

5.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不同意报考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方式及程序

(一)报名、资格初审

1.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81020日至1027日,采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因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具体步骤为:报考者下载并如实填写《遵义市播州区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推荐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一式三份,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审查同意推荐报考后,在报名时提交到遵义市播州区纪委区监委干部室。

报考者报名时还需提供以下材料:本人居民身份证、近期一寸同底免冠正面红(蓝)底彩色相片3(同时提供电子证照)、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个人干部身份证明材料(如:公务员登记表、公务员录用审批表等)复印件;近3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资格初审

遵义市播州区纪委监委在收到报考者提交的《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后,现场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在《报名表》相应位置签署意见;对不符合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完整、提供证明材料不全的,向报考者一次性告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过程,任一环节一旦发现资格不符者立即取消资格。

报名和资格审查结束后,在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各职位报名人数。

(二)考试

1.笔试(40%)。笔试重点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凭居民身份证与准考证参加考试,实行百分制,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纪检监察常用业务知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选调计划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未达到3:1,则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60%)。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基本素质及适应选调职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能力。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考官小组,考官数为7人。采取现场抽签确定序号、逐一面试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评分。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 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面试成绩高者作为考察对象。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由区纪委区监委重新组织面试,以新面试成绩高者进入考察。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上加分在报名时如实填报《遵义市播州区纪委区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加分申请表》(附件3),并提供佐证资料原件进行审查,如提供虚假资料骗取加分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并通报当地有关部门

1)在纪检监察机关从事执纪审查工作或在公安局、检察院、法院从事办案工作2年以上经历的加2分。

2)受中央纪委、省、市(州)纪委表彰奖励的,每次分别加321分。

3)获法律执业资格A照,财务审计等相关专业技术中级以上职称的加1分。

4)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3分。

(四)考察

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考察人数与选调计划数比例1:1确定考察人选。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群众公认度、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遵纪守法的情况。

考察工作成立由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采取广泛听取意见、查阅干部档案、核实身份证明材料等方式进行,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作出考察结论。

(五)确定选调人员

综合报考者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

(六)公示及办理调动

确定拟选调人员后由遵义市播州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在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查实有影响选调问题的,取消选调资格。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相关手续,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选调。

因考察不合格或公示环节取消选调资格而空缺的职位,根据成绩由高到低递补选调人选,确定考察对象并进行公示。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由选调单位按播州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动的程序和权限办理调动审批手续,原则上于公示期满后30日内完成。

五、纪律监督

公开选调工作全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咨询电话:0851-27251920遵义市播州区纪委区监委干部室)

监督电话:0851-27222544遵义市播州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0851-27251392遵义市播州区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

六、其他

本次选调事宜均在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ybz.gov.cn/home/)进行公示。

本次选调未尽事宜,由公选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1.遵义市播州区纪委区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xls

2.遵义市播州区纪委区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推荐表.xls

3.遵义市播州区纪委区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加分申请表.xls



中共遵义市播州区纪委

义市播州区监察委员

2018930


附件1


遵义市播州区纪委区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

单位名称

职位

代码

职位名称

职位简介

职位类别

招考人数

学 历

专 业

播州区纪委区监委

01

综合岗位

从事办公室综合性事务、

宣传教育等工作

行政

3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不限专业

播州区纪委区监委

02

执纪监督和

审查调查岗位

从事监督执纪问责

和监察调查处工作

行政

6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1.法学:法学类,公安学类中的侦查学;2.经济学:经济学类,财政学类,金融学类;3.管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工商管理类中的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资产评估;

播州区纪委区监委

03

技术保障岗位

从事计算机网络、录音录像和监控设备维护等工作

行政

1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工学: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


附件2


遵义市播州区纪委区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

报名推荐表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照片




籍  贯


户籍所在地


民族


政治面貌


入党时间


参加工作

时间


全日制教育(学历学位)


毕业院校及专业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

及职务


报考单位

名称


报考职位代码

及名称


家庭

主要

成员

情况

称 谓

姓 名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及职务


























本人主要

工作经历


奖惩情况


报名信息

确认

符合报考职位要求,填写信息均为本人真实情况,若有虚假、错误,责任自负。



报考者签名:

所在单位

及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组织人事部门审查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选调单位

审核意见




审核人签名:

年   月   日


此表一式三份,选调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后留存一份,一份返还报考者,一份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干部调配部门)。


附件3


遵义市播州区纪委区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

加分申请表


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


职务


报考职位


加分类别

□办案工作经历加分

附证明材料

加分分值

□受纪检监察系统表彰次

□获法律执业资格A照加分

□相关专业技术中级以上职称加分

附证明材料

加分分值

累计加分

加分申请信息确认

以上填写信息和证明材料均为本人真实情况,若有错误,责任自负。若有虚假,自动取消选调资格。

                                  报考者签名:

公选单位

初审意见

年    月    日

公务员主管部门复审意见

年    月    日

注:1、此表“加分申请信息确认”栏及以上由报考者填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报名推荐表一致,否则不予加分。

2、此表一式二份,公选单位初审签署意见后,一份返还报考者,一份报公务员主管部门。报考者须妥善保存,作为查询加分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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