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中心校、各中小学、幼儿园、县职校、县特校: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黔教办师〔2018〕153号)和《黔西南州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黔西南教师〔2018〕2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2018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对象范围
符合条件的各级各类学校在职教师和符合条件的社会人员均可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二、严格把关,依法认定,确保认定质量
1.按照属地认定和权限认定的原则。
各县(市)教育局负责辖区内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认定,同时对申报高中教师资格、中等职业教师资格、中等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进行初审并上报州教育局复审,由州教育局对高中教师资格、中等职业教师资格、中等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进行复核及认定。
2.体检标准。
申请高级中学、初级中学、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用《贵州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的体检按照《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执行。
3.凡违反教师职业道德有关规定的人员均实行“一票否决”不予认定。
4.普通话等级要求严格按照黔教语发〔2013〕324号文件要求执行。
5.国家考试对象严格按照《贵州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黔教师发〔2013〕401号)执行,即2014年(含2014年)后入学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申请上述教师资格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
三、认定时间及网络版认定管理信息系统使用
(一)认定时间
今年我县继续使用教师资格信息管理信息系统开展认定工作,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开放时间为2018年9月11日—12月15日之间每个工作日7:00-24:00。[其中申请认定人员网上报名时间为9月11日-10月31日;现场确认时段11月01日-11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下午17:30时)]。
各类符合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报和现场确认,否则不予认定。高中教师资格认定程序与初中相同,现场确认时段为:2018年11月01日-11月09日,高中报送纸质材料时间为2018年11月12日。
(二)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使用
1.申请人网上报名,报名网站是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是http://www.jszg.edu.cn。按照网址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
2.核对所填写报名信息。
3.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
4.提交成功后,系统将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请申请人牢记并保管好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5.请申报人自行下载打印“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教师资格申请表”、“思想品德鉴定意见表”,如实填写并到相关单位或部门签署意见和盖章。
6.报名结束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7.网上报名结束后,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点按属地管理原则选择)。现场确认时请现场确认人员在申请人提交的影印件上签字并加盖认定机构公章,原件退还本人。
四、现场确认申请人需携带以下资料
1.报名号。
2.《教师资格申请表》(A4贰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壹份,验证原件)。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壹份,验证原件)。
5.县级及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原件壹份)。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壹份,验证原件)。
7.《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社会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指机关、事业单位)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公安派出所鉴定(原件壹份)。
8.非师范专业提供《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学习成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壹份,验证原件)。
9.近期小二寸免冠半身正面照片二张(在照片背面写上名字)。
以上材料请装入纸质档案袋内。(注:纸质档案袋自备,未装入纸质档案袋的零散材料一律不收),并在档案袋上写清姓名、单位、申报教师资格类别、学科、申报材料目录、联系电话等。
各乡(镇、街道)中心校、各中小学、幼儿园、县职校、县特校要及时通知辖区内符合条件无教师资格证的人员。按时申报,依法认定,确保此项工作圆满完成。
特此通知
贞丰县教育局
2018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