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花岗区教育局关于2018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2018-09-13 15:43|来源:金粉笔教育|热度:手机上打开

根据《遵义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遵教办人〔2018〕101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区2018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备《教师法》规定学历且在红花岗区工作(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或档案区人才交流中心托管人员)或红花岗区户籍的人员。

二、申请办法:

1.教师资格申请实行网上申报。

2.网上申报流程: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 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注册和填报申请信息,其中:

(1)未取得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合格证书的申请人(非国考):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网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入口;

(2)已取得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合格证书的申请人(国考):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网报→“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注册”入口;

(3)申报人按照网上规定的申报程序和步骤,如实完成教师资格网上申报工作,并下载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表(一式2份),下载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并到相关部门鉴定盖章。

3.网上申报时间:2018年9月12日-10月20日

(1)申报教师资格种类有: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职实习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种类自己选报。

(2)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认定机构选择:“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教育局”,现场确认点选择“遵义市红花岗区教育局人教科”。

(3)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职实习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认定机构选择:“贵州省遵义市教育局”,现场确认点选择“遵义市红花岗区教育局”。

三、现场确认,申请人应提交有关材料审核:                                                                                                                               

1.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职实习教师资格、高级中学、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现场确认时间:2018年11月1日—11月15日。

2、现场确认地点:遵义市红花岗区教育局(中华南路邮政大楼旁)四楼人事教育科。

3、提交材料:

(1)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2)户口薄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有工作单位(机关、事业单位正式职工或区人才交流中心托管)的申请人,该表由工作单位填写;没有工作单位的申请人,该表由其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填写(村委会、居委会鉴定一律无效);

(5)完成相应层次的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学习的证明材料;国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成绩查询网址:http://www.ntce.cn)。

(6)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以上(含二级乙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7)近期二寸免冠半身蓝底正面照片2张;  

四、申请人体检(含国考、非国考):

1.材料审核完成后,由区教育局统一安排体检;

2.时间:待定

3.体检费:由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按有关收费标准规定收取。

五、认定阶段:

1.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作出是否认定的意见。

2.申报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含国考、非国考)人员请于体检结束后14个工作日内在红花岗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zyhhg.gov.cn/) “公告公示”栏目查询认定人员名单及领证时间。

3.教师资格证书在遵义市红花岗区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海尔大道红花岗区政府旁永生庭瑞苑二楼)领取,咨询电话:23180310 联系人:刘小媛。

六、申报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及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具体详情登录“遵义教育网”—“网上办事”—“2018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网址:http://www.zyiedu.cn/ )。

遵义市红花岗区教育局  

2018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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