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册亨县招考报名条件及招聘对象

2018-08-04 12:14|来源:金粉笔教育|热度:手机上打开

(一)招聘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往届大专及以上毕业生(2018年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具体条件详见<招聘职位表>)。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088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288日及以后出生)。

2.截止201888日在册亨县服务期满2年以上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三支一扶”计划(支教、支医、支农、扶贫)及参加册亨县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高校毕业生。

3.册亨县现任满1届(连续3年)及以上的村(居、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者楼、纳福街道办事处所辖村<居>、社区除外)。

4.册亨县户籍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校在校期间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和现驻册亨部队服役的军人随军家属。

5.册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册亨县现任满1届(连续3年)及以上的村(居、农村社区)委会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副主任学历放宽到中专(技校、职高、高中)及以上,年龄放宽40周岁以下(197788日以后出生)。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

4.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职位表>)。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2.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被执行人失信的人员。

3.截止201888日服务期未满的在职在编的公务员(含选调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册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除外)

4.截止201888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已签订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聘用合同的人员。

5.任职(工作)或服兵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的人员。

6.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近5年来被认定有舞弊,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9.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人员(2016年1月1日以前的按当时计划生育政策执行)。

10.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本文来源于网络,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金粉笔教育反馈修改,或者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