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向审查部门提交毕业证书(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
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户口薄、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此外,在职人员还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还须提交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时有工作单位的,资格复审时已离职的,需提供离职证明,报名时没有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详见各区(县)资格复审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