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毕业生(2018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2. 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0年8月14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2年8月14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身体条件符合《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4.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职位一览表》)。
(三)下列人员不予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或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3.司法机关正在立案侦察和受党政纪处分期间的人员;
4.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2016年1月1日前按原计生政策规定执行);
6.2018年8月服务期未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7.不具备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8.安龙县正式在编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