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寨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2018年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方案

2018-05-07 17:04|来源:金粉笔教育|热度:手机上打开

丹寨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2018年

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方案

 

因工作需要,丹寨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拟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警务辅助人员2名(限男性)。

二、招聘条件

1.招聘人员需具有专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年龄18至30周岁,身体健康,体貌端正,身高165cm以上,无纹身,双侧单眼裸眼视力4.6以上;报名人员为退役士兵的,文化程度可放宽到高中学历

2. 以上人员均需持有C1以上机动车驾驶证,熟练驾驶操作技能,1年以上驾龄;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具有一定的公文写作水平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5月8日至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丹寨县公安局二楼216办公室。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驾驶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名表1份、1寸白底彩色照片2张,到现场进行报名。

(二)工作程序

1.本次招聘不组织笔试,由单位统一组织面试(含驾驶技能操作),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必须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体检结束后按规定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工资待遇按照局警务辅助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三)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能聘用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吸毒、参加邪教组织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人员。

5.其他因素不宜聘用的。

四、其他事项

1.如发现招聘过程中有作弊、提供虚假材料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2.招聘过程中,如有人员未按规定参加体检、考察或出现不合格情况,所空缺名额,依次递补;

3.报名者相关证件复印件照片请自行备份,所提供的材料不予退还;

4.未尽事宜由丹寨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负责解释;

5.报名咨询电话及联系人:13985281147(王警官)15185726510(兰警官)。

 

附件: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丹寨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

2018年5月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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