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潭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4月1日-4月30日报名)

2018-03-31 11:30|来源:金粉笔教育|热度:手机上打开

为确保我县2018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完成,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黔教办师[2018]69号)和《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遵教办人[2018]34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县2018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宣传准备阶段(2018年3月15日-4月1日)

1、各镇(街道)中心学校、县直学校要利用各种途径加强教师资格认定的宣传工作,使申请人能够充分了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条件、政策和工作流程。

2、拟申报教师资格人员完成学历、普通话、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或教师资格国家级考试证书)等材料准备工作。

二、网上报名阶段(2018年4月1日-4月30日)

1、各镇(街道)中心学校、县直学校指导拟申报教师资格人员开展网上申报工作。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现场确认点均设在湄潭县教育局人事教育股。

2、申报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贵州省面向社会推行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黔教办师[2018]69号)的要求按时进行网上申报。

①申报人员按照网上规定的申报程序和步骤,如实完成教师资格网上申报工作,并下载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表(网上申报网址:http://www.jszg.edu.cn)。如果无法打印申报表,则申报人需在现场确认点手工填写

未取得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合格证书的申请人(非国考),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网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入口(申报学科与所学专业相同者,按黔教师发[2013]401号文件中“改革试点工作启动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学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可按原办法认定教师资格”)。

 ③已取得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合格证书的申请人(国考),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网报--“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注册”入口。

3、同一申请人一年内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三、现场确认、受理申请者提交相关申请材料阶段(2018年5月2日—5月18日期间的工作日)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贵州省面向社会推行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黔教办师[2018]69号)规定的要求,完成现场确认工作。

2、确认工作中严格按照“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审查确认申请人的学历证书、身份证明及相关材料。

3、思想品德鉴定工作。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社会人员思想品德鉴定或证明材料,按照《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的要求填写。有工作单位(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申请人,该表由工作单位填写;没有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没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申请人,该表由其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要求填写(村委会、居委会鉴定的一律无效)。

四、体检阶段(2018年5月21日—5月28日)

1、严格执行《贵州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黔教人发[2004]1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 的有关规定。

2、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的体检严格按照《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执行。

五、认定阶段(2018年6月1日-6月30日)

1、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黔教师发〔2013〕401号)中“改革试点工作启动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学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可按原办法认定教师资格;试点工作启动后,即2014年(含2014年)后入学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申请上述教师资格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的规定,2013年(含2013年)以前入学的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科类别与所学专业相同的,按原办法认定教师资格,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和2014年(含2014年)后入学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申报教师资格,须提供国家级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根据黔教职成发黔教职成发〔2013〕370号)规定,关于贵阳市女子职校等41所职业院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须提供国家级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师范教育类专业的界定:①修学相应层次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且成绩合格;②有教育实习记载且成绩合格;③修学申报学科教材教法课程且成绩合格。上述三项缺一不可。

2、认定机构对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向符合法定认定条件者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3、申报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及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市教育局资格复查时间为2018年6月1日-15日,复查结束后将在“遵义教育网”—“网上办事”—“2018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文件夹中发布 “2018年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拟认定人员名单”。(网址:http://www.zyiedu.cn/)

4、获得认定者的教师资格证书在湄潭县教育局人事教育股领取(请于2018年7月10日以后携带本人身份证领取)。

六、严格把关,确保认定质量

1、严格掌握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的范围和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严禁擅自修改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扩大或缩小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严格遵循教师资格认定程序,不得随意变动。

2、严格把好资格审查关,特别要严格审核申请人的学历证明材料和思想品德鉴定材料。

七、其他事宜

1、加强教师资格证书管理

教师资格证书的管理要严格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证书管理规定》执行,对补发换发的教师资格证书,严格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规范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09]17号)规定执行。

2.切实做好未取得教师资格的特岗教师、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各校须及时通知本校特岗教师、中职实习指导教师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确保未取得教师资格的特岗教师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按要求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

3、现场确认

请户籍或工作单位(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在湄潭县的申请人员于2018年5月2日——5月18日(工作日)带上以下材料到湄潭县教育局人事教育股进行现场确认。

联系咨询电话:0851-24257176

①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申请表上的照片和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必须一致);    

②身份证复印件(验证原件);    

③学历证书复印件(验证原件);    

④《贵州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现场确认时领取,填写基本信息并粘贴照片备);    

⑤《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有工作单位(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申请人,该表由工作单位填写;没有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没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申请人,该表由其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填写(村委会、居委会鉴定的一律无效);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填写;    

⑥完成相应层次的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学习的证明材料或国考合格证(验证原件);    

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验证原件);    

⑧近期二寸免冠半身正面照片两张(与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必须一致);   

⑨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复印件(验证原件);    

⑩户籍复印件(验证原件)和工作单位证明(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工作单位需提供)。

申报人需用A4纸自行打印填写各种表格(《贵州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除外)和复印有关材料,并按上述材料顺序摆放。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将依法严肃处理。

4、交纳教师资格体检费用

申请者的体检由湄潭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由指定体检医院按有关收费标准规定收取。

5、信息查询

(1)2018年开展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通知、公示等均在“遵义教育网”—“网上办事”—“2018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文件夹中发布(网址: http://www.zyiedu.cn/

(2)湄潭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通知、公示等在“湄潭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网址http://www.meitan.gov.cn/index.shtml

 

 

附件:1、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流程

附件:2、高中(中职)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流程

 

湄潭县教育局

2018年3月20日

 

 

 

附件一

湄潭县教育局

面向社会认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流

(2018年)

一、网上申报(2018年4月1日—4月30日)

1. 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在湄潭县的申报人员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贵州省-遵义市-湄潭县教育局现场确认点,如实完成网上申报工作。

网上申报网址:http://www.jszg.edu.cn

2、网上申报注意事项:

a、选择任教学科:必须选择一个具体的学科,不能是“某一类”学科。申报人员一定要打开“某一类”学科的下拉箭头,选择其中的某一个具体学科。如果申报人在选择任教学科时出现只选“XX类”而不选择其中的具体学科,视为申报信息不实,取消认定资格。例如:申报学科“英语”,应准确选择“英语”不能选择“外语”。

b、准确填写个人申报信息,如果填写的个人申报信息与提供的相关复印件不符,一律视为申报信息不实,取消认定资格。例一:毕业学校: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应录入“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或选择“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录入为“贵州省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遵义分校”等均视为申报信息不实;例二:所学专业“英语”,应选择“文学”-“外国语言文学”-“英语”,选择为“学科教学”、“学科教学(英语)”、“外国文学类”等均视为申报信息不实。

c、特别说明:申报人发现申报信息错误,只需要通过登录入口进入完成修改并提交,不需要重新申报第二条信息。

d、完成网上申报后,下载打印教师资格申报表、思想品德鉴定表。

二、现场确认(2018年5月2日—5月18日)

申请人员到湄潭县教育局人事教育股完成现场确认,并提交如下申报材料:

①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申请表上的照片和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必须一致);    

②身份证复印件(验证原件);    

③学历证书复印件(验证原件);    

④《贵州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现场确认时领取,填写基本信息并粘贴照片备);    

⑤《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社会人员思想品德鉴定或证明材料,有工作单位(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申请人,该表由工作单位填写;没有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没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申请人,该表由其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填写(村委会、居委会鉴定的一律无效);   

⑥完成相应层次的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学习的证明材料或国考合格证(验证原件);    

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验证原件);    

⑧近期二寸免冠半身正面照片两张(与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必须一致);   

⑨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⑩户籍复印件(验证原件)和工作单位证明(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工作单位需提供)。

申报人需用A4纸自行打印填写各种表格(《贵州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除外)和复印有关材料,并按上述材料顺序摆放。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将依法严肃处理。

三、体检阶段(2018年5月21日—5月28日)

1、申请者的体检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严格执行《贵州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黔教人发[2004]1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 的有关规定。

2、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的体检严格按照《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执行。

四、审查阶段(2018年6月1日-6月15日)

现场确认收集完申报人申请材料后,由县教育局组织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并在湄潭县教育局公示栏公示。

五、认定阶段(2018年6月15日--6月30日)

1、告知申请人是否获得认定( 拟认定人员名单在湄潭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

网址:http://www.meitan.gov.cn/index.shtml)。

2、获得认定者的教师资格证书请于2018年7月10日以后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湄潭县教育局人事教育股领取。

 

 

 

 

附件二:

遵义市教育局面向社会认定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流程

 

一、网上申报(2018年4月1日-4月30日)

1.申报人员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按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选择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贵州省--遵义市--遵义市教育局--XX学科。并选择现场确认点“XX县(区、市)教育局”,如实完成网上申报工作。

网上申报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2.遵义师范学院、遵义医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申报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分别进入“遵义师范学院”、“遵义医学院”现场确认点,如实完成网上申报。

3.仁怀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关于印发<省直接管理县(市)体制改革试点县(市)事权目录>的通知》(黔直改[2014]1号)文件,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为仁怀市的申报人员,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仁怀市教育局认定。

4.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报人员在进行网上申报前,请认真阅读附件五《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示意图》,确保申报信息真实无误。

二、现场确认(2018年5月2日-5月18日期间的工作日)

各县(区、市)教育局为遵义市教育局高中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点。

遵义师范学院、遵义医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的现场确认工作,分别由遵义师范学院、遵义医学院教务处完成。

※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为仁怀市的申报人员,申报、确认、认定由仁怀市教育局完成。

㈠申请人到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的县(区、市)教育局人事教育股完成现场确认,并提交如下申报材料:

1.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复印件(验证原件);

3.学历证书复印件(验证原件);

4.《贵州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

5.《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社会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填写,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填写);

6.完成相应层次的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学习的证明材料(国家级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验证原件);

8.近期二寸免冠半身正面照片两张;

9.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10.户籍复印件(验原件)和工作单位证明。

㈡申请人到各县(区、市)教育局指定医院体检。

㈢收费:教师资格认定不收费,体检费由当地县级以上医院按有关收费标准规定收取。

二、审查阶段(2018年6月1日-6月15日)

各县(区、市)教科局和教育局现场确认点收集完申报人申请材料后,于2018年5月31日前上报遵义市教育局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并公示。

公示地点:遵义教育网网上办事--“2018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网址:http://www.zyiedu.cn/wsbs/bszn/index.html

三、认定阶段(2018年6月15日--6月30日)

1.告知申请人是否获得认定(拟认定人员名单在遵义教育网网上办事--“2018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网址:http://www.zyiedu.cn/wsbs/bszn/index.html

2.获得认定者由各县(区、市)教育局统一到遵义市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凤凰山广场三楼综合窗口)领取教师资格证后(领取时间另行通知各县区市教育局),发放给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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