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部门组织实施的基层就业项目之教师特设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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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部门组织实施的基层就业项目
项目名称细则 |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
组织实施部门 | 教育部牵头、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编办共同组织实施 |
招募对象与条件 | 1、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为主,可招少量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
招募方式 | 公开招聘、合同管理。方式可有专场招聘会、网上招聘会、组织设岗所在地有关部门到高校招聘等多种方式。 |
数量规模 | 从2006年开始,用5年时间实施。2006年共安排2-3万个特设岗位,以后每年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确定招聘人数。2009年中央“特岗计划”项目计划安排5-7万个特设岗位,鼓励各地启动实施地方项目。 |
岗位 | 特设岗位教师原则上安排在县以下农村初中,适当兼顾乡镇中心学校。人口较少的边境县、少数民族自治县和少小民族县可安排在农村生源占60%左右的县城学校。 |
服务期间身份 | 特设岗位教师 |
户档管理 | 1、聘任期间,特设岗位教师的户口和档案的管理,由省级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
日常管理 | 聘期内,由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进行跟踪评估。 |
待遇 | 1、特设岗位教师聘任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 |
期满就业政策 | 1、聘任期为3年,鼓励服务期满后继续扎根基层从事农村教育事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