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屏侗族自治县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190工作人员(4月15日至4月17日报名)

2016-04-08 11:02|来源:金粉笔教育|热度:手机上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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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要求

  报名时,报考人员要根据自己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情况,认真对照招聘对象、职位和资格条件,选择符合本人报考条件的职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职位的招聘计划予以调减或取消,有关调整情况将在“玉屏公众信息网”上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玉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办公楼一楼大厅(玉屏县红花路51号)。

  3、报名时间:2016年4月15日至4月17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4、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县招聘办”统一组织,由招聘(用人)单位具体负责。资格审查明确专人负责,审查通过的审查人须签名确认。

  资格审查的内容包括:毕业证(2016年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或学籍证明)、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招聘职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4张和报名信息表(附件2)。①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当地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并附报考人员的工作简历;②仍在岗的“四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单位及县引导办(项目办)出具的在玉屏县服务期满2年及同意报考证明原件1份;服务期满的“四项目人员”须提供在玉屏县服务期满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由县引导办出具的在玉屏县服务期满的证明原件1份;③玉屏生源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户籍、兵源和服役证明;在玉屏驻防部队随军家属(玉屏人武部、消防大队、武警中队随军家属)提供部队(单位)证明。

  (注:资格审查时所持证明上需盖有出具证明单位公章及出具证明经办人员签名,无签字无公章的证明一律无效)。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考生有伪造或提供虚假信息、有意隐瞒事实等,以骗取考试或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生应聘资格。

  5、报名缴费。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到报名缴费处缴费。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每人缴纳100元报名考务费,考生须保存好报名缴费凭证,用于领取笔试准考证。未缴费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6、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考生本人造成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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